第476章:发展成果
��之后,再自动延续。但是承包四荒地的个体、单位,需要在三年内完成植树造林,并且不能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只能进行植树。

  四荒地的拍卖政策,也分两种。一种是适合家庭承包的那种,则在当地行政集体内进行拍卖,相当于某村有四荒地拍卖,只有这个村的村民可以参与竞拍。另一种规模更大一些,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则对外公开招标,外部单位可以参与。

  朝廷尽管是以承包的名义将四荒地拍卖出去,实际上也相当于是把土地产权交给个人一两百年。但之所以要以承包的名义,则是为了日后国家对生产资料进行调控,如果民间资本对生产资料的垄断太过严重,国家则可以按照承包合同,将生产资料进行收回。

  通过大量国营林场的建设,以及四荒地的拍卖政策,北方各省的四荒地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此时都已经种上了大量树木。

  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已经出现了不小的收效,对于洪涝干旱灾害的抵御能力已经增加了不少,随着那些树木的长大,水土涵养能力还会进一步的增强。

  明末的很多天灾,实际上都是引发的。因为树木被大量砍伐又没人植树,气候稍微异常一点就是一场灾害。而此时朝廷通过植树造林的方式,正在修复这些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对灾害的抵抗能力已经明显增强。

  随着北方重工业的发展,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的提升,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被解放出来,抗灾能力脆弱的小农经济已经逐渐在北方各省消失,如今只要不是发生地震什么的,基本上都死不了人。

  各地的武警、军队,在受灾之后也是火速参与救援,相比之前朝廷没有什么作为来说,现在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已经有了一个非常快速的反应机制和应对机制,百姓碰上自然灾害,也不会被逼的卖妻鬻子、离乡逃荒。

  从事工业的百姓,则是更加稳定。而那些从事农业的老百姓一旦受灾,朝廷也会展开救灾活动,对百姓的损失进行补助。

  多年的改革之后,北方各省的普通百姓已经过得很自由了。平时官方收税根本收不到他们头上,如果是自耕农,朝廷已经给自耕农免税了,土地只要不超过50亩,都是可以免税的。如果是在城镇工作的百姓,如果是在国营企业、工厂,或者在民营企业有正式编制的,也就是缴纳一些个人所得税,而且是得发了工资才交的,对于普通百姓的收入来说个人所得税也不高。

  如果没有单位编制的百姓,则是没有人向他们收取个人所得税。

  以前官府是向普通老百姓催科,改革后的官府则是向地主、商人催科。以前向老百姓催科的时候,不仅没有油水,又惹出民愤。现在向地主、商人催科,那绝对是油水丰厚,当然朝廷自然也不会竭泽而渔。

  但是在朝廷看来,地主、商人存在的意义,无非就是两个。一个是组织生产,一个就是纳税。

  所以地主、商人,在朝廷眼中就是工具和钱粮。

  对于那些不能发挥出组织生产能力的地主及商人,不管怎么压榨油水都是存在公理的。

  同时北方各省的百姓,现在基本上已经完成资源配置了。从事农业生产的百姓,朝廷通过移民等方式,分给了大量土地。而那些佃农,则因为工业的发展,工人收入更高,大量进入城镇成为了工人。地主因为缺乏佃农,加上朝廷的高额税收,不得不转型成立农业公司,通过提高农业生产力来经营生产资料,从而使得北方各省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方面得到了迅速的普及。

  而成为工业人口的那些佃农,也在工业生产中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