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三章 处罚
��经长辈主事同意,擅自行事并损及师门声誉,以上情况经门中内务部调查属实,并提出了处罚建议。今日我以玉山雨斋门主身份宣布,同意内务部处罚建议,给予你们两人以下处罚:解除门内现行所有职务,派往华夏机动作战部队服役一年;扣除门内所有补助补贴,以及门派贡献值换取资格一年。以上处罚决定即刻起生效,你们两人三天之内交接完手头事务,一周内前往黔南战区指挥部报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