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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烈阳小心地挑出来,推给她,“给你的!大祭祀说这个止血很好!上面的细刺,我都已经抹掉了!”
晨墨一楞,她和烈阳进山谷前见过一次这种野果,它长在一种高大的带毒刺的荆棘树上,烈阳说这种野果止血效果很好,只是很难采摘,因为不止树上有毒刺,连果子也包着一层细细的透明毒刺,要想采到它,必须忍住被毒刺刺中的痛楚。而且一旦被毒刺扎果,刺中的部位,会肿起,并痛足整整十天。这十天内,这只手基本动不了,就跟废了似的。
晨墨赶紧拉过它躲闪的前爪,果然见两只前爪肿了将近一圈,上面还残余着一些小刺,微微一碰,烈阳就疼得咝咝抽气。
晨墨叹了一口气,从背包里翻出一瓶药汁,眼里闪过一抹柔和,揉揉他毛茸茸的脑袋,“我先陪你回部落吧!”看他这模样,十天半个月内,别说是捉猎物了,只怕拿东西都麻烦,她怎放心?!
烈阳眼里的幽光微微一闪,点点头,嘴角瞬间裂开,勾起一个无比憨厚的笑。
雪羽族素来耳聪目明,凤歌将一切看了个明白,听了个分明。
思索片刻,他忽的冷笑:这家伙,真贼!
被告白了
由于烈阳的两只前蹄肿成了小胖馒头,一着地便生疼,晨墨就让他便化作人形,一则人形时处理手上残余的细细毒刺方便些; 二则,也避免他在兽形状态下,四肢着地行走时碰到伤口。
等她将掌心里的细刺都挑完,包扎好,烈阳的手已经从小胖馒头,升级为了大胖馒头,看着贼吓人。晨墨不免有些担心,抬头看看他依旧笑得傻憨傻憨的,仿佛浑不觉得疼似的,只一个劲地催她试试那紫果能否止血。她心中微暖,倒生出几分异样情愫来。只这样的情愫来得太快,也太清浅,很快就被其它烦心事盖过。
因烈阳受伤的缘故,两人的行程明显慢了许多,毕竟他人形的速度远不如兽形,再加上顾虑晨墨的身体,本来只要2天的路程,将将走了5天,才出了迷幻之森。
期间晨墨开始琢磨是不是该给自己弄匹坐骑代步,毕竟身体健康的自己让一个病号背着,心里怪不好意思的。
谁料离开迷幻之森那天,她把主意和烈阳一提,烈阳立刻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力气大,背得动,不累。”开玩笑,每天能背着自己的雌x,那是多美的事,怎么可能嫌累哟!
晨墨瞅瞅他,有些犹豫。弄只坐骑并非是她一时兴起的念头,也不单是为了烈阳考虑,更多的,是为她的将来做打算。她从烈阳嘴里知道,兽人大陆幅圆辽阔、土地宽广,猎物分布松散。烈阳在部落的时候,每次出去狩猎,最近的地方也要跑个三四个小时,远的甚至得一两天。若换成她的速度,今后若想出去狩猎,只怕还没等她到达猎物所在点,人就先饿死了。虽说现在还可以靠着烈阳背自己、驼自己,但将来若自己要一个人生活,总不见得事事都去叫唤他吧?!
若烈阳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必定会跳起来叫嚣:我愿意的,愿意天天背着你、时时跟着你、刻刻不离你!
可惜他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自然想不到她已开始做起一个人生活的长远打算。他只当她是想要只坐骑,便劝道,“迷幻之森的野兽大多x格暴躁,野x难驯,不适合当坐骑。你如果真想要,等回到部落后,我到部落附近的贝伦草原给你寻一只星羽兽,它们既聪明漂亮又温顺,而且能跑能飞,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些天相处下来,他多少知道晨墨是个极讲道理的雌x。只要你的理由够充足、够合理,便能说服她。不像部落里许多雌x,想到什么便�
晨墨一楞,她和烈阳进山谷前见过一次这种野果,它长在一种高大的带毒刺的荆棘树上,烈阳说这种野果止血效果很好,只是很难采摘,因为不止树上有毒刺,连果子也包着一层细细的透明毒刺,要想采到它,必须忍住被毒刺刺中的痛楚。而且一旦被毒刺扎果,刺中的部位,会肿起,并痛足整整十天。这十天内,这只手基本动不了,就跟废了似的。
晨墨赶紧拉过它躲闪的前爪,果然见两只前爪肿了将近一圈,上面还残余着一些小刺,微微一碰,烈阳就疼得咝咝抽气。
晨墨叹了一口气,从背包里翻出一瓶药汁,眼里闪过一抹柔和,揉揉他毛茸茸的脑袋,“我先陪你回部落吧!”看他这模样,十天半个月内,别说是捉猎物了,只怕拿东西都麻烦,她怎放心?!
烈阳眼里的幽光微微一闪,点点头,嘴角瞬间裂开,勾起一个无比憨厚的笑。
雪羽族素来耳聪目明,凤歌将一切看了个明白,听了个分明。
思索片刻,他忽的冷笑:这家伙,真贼!
被告白了
由于烈阳的两只前蹄肿成了小胖馒头,一着地便生疼,晨墨就让他便化作人形,一则人形时处理手上残余的细细毒刺方便些; 二则,也避免他在兽形状态下,四肢着地行走时碰到伤口。
等她将掌心里的细刺都挑完,包扎好,烈阳的手已经从小胖馒头,升级为了大胖馒头,看着贼吓人。晨墨不免有些担心,抬头看看他依旧笑得傻憨傻憨的,仿佛浑不觉得疼似的,只一个劲地催她试试那紫果能否止血。她心中微暖,倒生出几分异样情愫来。只这样的情愫来得太快,也太清浅,很快就被其它烦心事盖过。
因烈阳受伤的缘故,两人的行程明显慢了许多,毕竟他人形的速度远不如兽形,再加上顾虑晨墨的身体,本来只要2天的路程,将将走了5天,才出了迷幻之森。
期间晨墨开始琢磨是不是该给自己弄匹坐骑代步,毕竟身体健康的自己让一个病号背着,心里怪不好意思的。
谁料离开迷幻之森那天,她把主意和烈阳一提,烈阳立刻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力气大,背得动,不累。”开玩笑,每天能背着自己的雌x,那是多美的事,怎么可能嫌累哟!
晨墨瞅瞅他,有些犹豫。弄只坐骑并非是她一时兴起的念头,也不单是为了烈阳考虑,更多的,是为她的将来做打算。她从烈阳嘴里知道,兽人大陆幅圆辽阔、土地宽广,猎物分布松散。烈阳在部落的时候,每次出去狩猎,最近的地方也要跑个三四个小时,远的甚至得一两天。若换成她的速度,今后若想出去狩猎,只怕还没等她到达猎物所在点,人就先饿死了。虽说现在还可以靠着烈阳背自己、驼自己,但将来若自己要一个人生活,总不见得事事都去叫唤他吧?!
若烈阳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必定会跳起来叫嚣:我愿意的,愿意天天背着你、时时跟着你、刻刻不离你!
可惜他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自然想不到她已开始做起一个人生活的长远打算。他只当她是想要只坐骑,便劝道,“迷幻之森的野兽大多x格暴躁,野x难驯,不适合当坐骑。你如果真想要,等回到部落后,我到部落附近的贝伦草原给你寻一只星羽兽,它们既聪明漂亮又温顺,而且能跑能飞,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些天相处下来,他多少知道晨墨是个极讲道理的雌x。只要你的理由够充足、够合理,便能说服她。不像部落里许多雌x,想到什么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