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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骸,死尸一般插在破陶盆里,底下是龟裂的涸土。

  五楼总共有四户人家,四扇锈红的铁皮门,好比一对孪生兄弟并排站在镜子前。

  郑飞鸾是第一次以清醒的状态造访这里,但是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敲响哪扇门。

  来应门的是个beta姑娘,穿着厚毛衣、绒拖鞋,花花绿绿的围巾罩衫全往身上招呼,还揣着一只热水袋,乍一看像在表演极地行为艺术。

  她不认得郑飞鸾,哆哆嗦嗦站在门口跺脚,张嘴呼出一团白气:“您找谁?”

  郑飞鸾却答非所问:“空调又坏了?”

  “啊?”姑娘明显一愣,说,“空调一直是坏的啊,从我搬进来坏到现在了……您,您难不成是物业的?这小区还有物业?”

  郑飞鸾被她逗笑了:“不是。”

  “那您是……”

  “我和我的omega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空调也总是不制热,冬天很难熬,要两个人抱着睡才能暖和些。后来他离开了我,我很想念他,你能不能让我进去,看看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

  大约是郑飞鸾的形象太正面,与地痞流氓相差甚远,那姑娘没起疑心,往旁边一闪,给他腾出了一条路:“随便看,我好几天没拾了,你别嫌乱就行。”

  郑飞鸾向她道了谢,抬腿走了进去。

  出租屋还是原先的格局,一点儿也没变化:小厨房搭在过道里,角落的杂物堆砌如山。几十平米面积,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站在门口就能将卧室一览无余。这屋子太小了,堪比陷入死局的华容道,每只柜子、每把椅子都有它固定的位置,动弹不得。它们凝固成了静止的记忆,唯一的不同,只有何岸。

  何岸已经不在这里。

  郑飞鸾站在过道与卧室交界处,伸手摸了摸冰凉的煤气灶。也是同样天寒地冻、空调失修的日子,何岸曾站在这儿,为他煮了一碗香甜的银耳汤。

  他又转过身,看向旁边的旧柜子。柜角油漆剥落了一块,是那天他在过道施暴时撞翻的。

  还有……

  水池边的塑料钩子上挂着一块橘红色的抹布,又脏又皱,犹如随手撕扯下来的紫菜。郑飞鸾见了它,神色俱变,扬手一把摘下,紧紧攥在了掌心。

  他认得它。

  这是属于何岸的小毛毯,每当他失去安全感,不愿离开何岸的时候,这条小毛毯就会带给他短暂的慰藉。

  而现在,绒毛早已沾满油污,斑结成条,不复从前的柔软温暖。又因为搓洗过太多次,何岸的味道被洗洁俗劣的柠檬香浸染,再也回不来了。

  “这、这是我在床底下找到的,以为没人要,就拿来当抹布了……”那姑娘见他重视小毛毯,不由紧张起来,“是他的东西吗?我买一条赔你行不行?”

  “不用了。”郑飞鸾低声说,“我只要这一条就够了。”

  世上的许多东西,原本就是没有替代品的。这些独一无二的珍宝,即使弄脏了、撕破了,终归也比不见了要好得多。

  雪色凄茫,大片大片飞过前窗。郑飞鸾坐在车里,抚摸着那块手感粗糙、气味刺鼻的小毛毯,逐渐被绝望的情绪吞没了。

  他还能去哪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