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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一家人已移居美国。那时候的凌封贫穷卑贱,犹如蝼蚁,他没有能力也没那个勇气去找叶新。其实他那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份永远藏在心里的感情,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感情不仅不淡,反而越来越浓烈,仿佛早已融入血肉。

  幸好的是,老天没对他赶尽杀绝,让他有机会步入了娱乐圈。

  这个复杂的圈子给他带了金钱带来了名誉,带来了回去等叶新的勇气。拿到影帝的荣称后,他决心要回到灵芳苑,他还记得十三年前,他走时,对叶新的承诺,只是他不知道叶新有没有当真,又还记不记得。毕竟那不过是儿时一句幼稚非常的话。

  他想啊,先等一年,如果叶新没有回来,那他就去美国找他。

  他曾看过一本书,说人的运气是有限的,霉运有限,好运也有限。凌封想,他大部分的好运都用在了和叶新的相遇和重逢上。

  这次回来第一眼看见叶新时,他没有认出来,直到叶新自己说是他曾经的邻居。那一刻,凌封心里的情绪明明汹涌如洪水,可面上却是出乎自己意料的冷静。

  可他一到家,就冷静不了了,几乎是立刻就打了电话给余坤,问他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没错,正是那通电话,被他助理给录音了。幸好的是,并没有全部被窃听到,他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开始是太过激动,之后他匆匆挂了电话,重新换了加密拨号。

  “白痴,先将人弄到自己身边啊!”

  “喜欢就下药,上了再说!”

  “怕个卵啊!你到底还是不是凌封?服了你了!你该不会从没谈过恋爱吧?”

  “哈哈哈,你他妈居然还是处!哈哈哈,笑死我了!”

  “反正你俩这么近,你不是说他刚刚还要你签名了吗?显然是迷弟。那你就用你的颜值,用你的身体迷死他呗!就算是直男也能掰弯!”

  ……那天,凌封被灌输了一晚上的毒配方。

  一整晚他就绞尽脑汁在想如何将人拉到自己身边来。直到那个奇怪的粉丝让一只猫咪送来了一封信。

  其实信的内容没什么特别的,凌封甚至都不记得那封信上写了些什么。但也因为这个粉丝,他突然记起来,叶新如今在开宠物店了。

  于是,他特意让助理去叶新的店里买了一只猫。他好借着猫咪的由头,将叶新和他的距离重新拉近。只是恰巧买回来的猫咪和那个粉丝的是一个品种。

  是啊,叶新在开宠物店,那粉丝送的信第一次是让猫咪,然后仓鼠、鹦鹉,再来是老鹰……凌封忍不住心生怀疑。

  门铃响了两声,凌封拿着信的姿势变了变,侧着上半身看向门口。

  李元去开了门,叶新进来了,带着腼腆的笑容。

  凌封看着那人的笑,所有的情绪都堵在心头翻涌着,他真的很想直接开口问一句“这信是不是你写的”。可他最后还是忍下了,朝着那人露出个微笑,并礼貌地开口:“小新,坐。”

  叶新心里呼了一口气,看着凌封将自己那封情书放进了抽屉里紧张的情绪终于得以疏解。

  “你叫叶新是吧?”李元已经备好合约,“我听凌封说你们认识很多年了,我相信你也是凌封很信任的人。不过呢,我还是有一些问题要说说。”

  “好的。”叶新坐得笔直,双手也握成拳放在膝上,那模样像是在面试。

  “不用这么紧张……”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