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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这会儿换下了立领的警服,身穿轻便的衬衣,脖子上深深的牙印又更显眼了,不必说,明天的茶水间头条肯定还是宋队长的婚恋状态。

  停车场出口被一辆陌生车辆堵住,保安上前和司机聊着什么,宋弄墨也被滞留原地,两人又闲聊起来。

  “又去学画画?”宋弄墨问。

  “是啊。”

  “那个人是你的老师吧?”

  宋弄墨这话一说,李恪猛地抬起头:“哪儿呢?”

  “那边。”宋弄墨指了个方向。

  宋弄墨曾载过李恪顺路去美术班上课,因此他也认得美术老师的长相。

  不远处树下站了个男人,三十多岁的年纪,鼻梁上架了副金丝眼镜,给人文静儒雅的印象。李恪从地上蹦了起来,搓了搓自己蹭了机油的脏兮兮手指,奇道:“还真是。”他推着单车朝老师走过去。

  堵在出口的车正好走了,宋弄墨回目光,驱车离去。

  “人是群居动物,需要社交和自由。”

  白千湾腰杆笔直地盘腿坐在床上,肩上披着薄被,手边是一只猫。忽略手上的锁链的话,这个姿态有点像国王。

  进门的时候听见这种抗议,宋弄墨也是一愣。

  “猫关久了都会疯,何况人。”

  双手挂着锁链的青年对他熟视无睹,只是继续口头抗议。

  “我知道,所以你每个月可以出去几趟。”

  “你不怕把我关出病来吗?”

  宋弄墨说:“怕。”

  “所以放我走吧。”

  “你想走又不是走不掉。”

  “我也想不到什么折中的办法。”白千湾泄了气,手指戳了戳宋弄墨的肩膀。他还记得昨晚咬下这里的时候溢出的血液气味,分明是再普通不过的铁锈味,可却令他兴奋餍足。

  “那就在这儿待着吧。”

  宋弄墨的手指插入他的发间,另一只手捏着他的下颚往上仰。他缠绵的吻落在白千湾唇间,白千湾睨着他,昨晚那种奇妙的感觉再度上涌。

  他的身体因首次的双重愉悦而兴奋不已,被绑在床头、蒙住眼睛也忍不住去咬宋弄墨,以至于第二天起床时床单上血迹斑斑。

  耳边传来宋弄墨蛊惑似的呢喃:“有空的时候我带你出门……”

  “我好想咬你啊。”白千湾靠在他肩膀上,叹了口气。

  “咬吧。”

  “咬是吃的文雅说法。”

  “吃了我就没有下一个了。”

  “这我当然知道,不然你还能在这儿和我坐一起?”白千湾说完,在他肩上咬了一口,“好无聊,没有电脑。”

  “用我的吧。”

  “不要,晚上和我去超市,顺便回正德街拿我的电脑。”

  “买什么?”

  “不知道,反正想花钱。”

  如果买了车,这种半软禁的情况下白千湾自觉十有八/九也用不上,那他的存款还不如留着为下个月的新电脑而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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