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名医动心
emsp; 识字之人帮名医抄写医书,耳濡目染之下,那岂不是也能学个差不多,到时候医书编撰完成之后,这些人就是照本宣科,也比普通的医生强.

  ”代王殿下英明,相信《本草纲目》编撰完成之后,伤兵营又将多出一千名医.”时布叹服道.

  屈突通和平弘归想了想,果然如此,纷纷叹服道:”代王殿下英明.”

  杨侑得意的点了点头,吩咐道:”编撰医书的工作就有你太医令主持,招收良医的工作也有你考核.”

  ”多谢代王殿下.”时布大喜.

  由他主持,那岂不是他也有青史留名的机会,时布顿时充满了激情,恨不得立即完成编撰医书的任务.

  ………………

  大兴城东市.

  在东市最繁华的地段,一个巨大的医馆矗立,这就是大兴城赫赫有名的一贯——同仁堂.

  同仁堂乃是大兴城最大的医馆之一,其主人就是大兴城的名医庞一手.

  庞一手本名庞山,家中时代学医术,在大兴城也是有名医学世家,其祖上也是太医出身.

  庞山之所以能够被称为庞一手,是因为他有一手接骨绝技.

  就是再重的伤,只要到了他的手中,伸手一摸,就知道伤在哪里,伤有多深,是否伤到骨头.

  在没有透视的情况下,庞山可以说已经达到了正骨的最高境界.

  每年在他手中治愈的伤者不计其数,这些伤者口口相传,成就了他庞一手的赫赫医名.

  如.[,!]今庞山已经五十岁了,普通的伤病早已经不在亲自出手,而是让儿子庞克诊治.

  庞克继承了父亲的医术,虽然没有父亲的境界高,但是已经是达到了一流的水准,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庞克达到庞一手的水平不是问题.

  庞山走出同仁堂的大门,任由温暖的太阳照到自己的身上.

  ”庞神医!”

  过往的行人纷纷打招呼,当着庞山的面,当然不能称之为庞一手.

  庞山点了点头,很享受众人的尊敬.

  ”庞神医多谢了!”一个声音传来.

  庞山点头,转头一看,只见一个富态中年人牵着一匹骏马从对面一间小医馆里走出来.

  骏马通体黝黑,高大神骏,一看就是西域名马,价值不菲,只是走路有些异状,显然是刚受过伤.

  庞山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因为骏马的主人并不是向他道谢,而是向对面医馆的医者道谢.

  那是一个小医馆,连名字都没有,一个消瘦的中年人走了出来.

  咋一看之下,庞山和对面医馆之人十分的相似,那正是庞山的弟弟庞水.

  庞山和庞水一同和父亲学医,二人同样的聪慧,将父亲的手艺学全,而且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可惜最后,庞山乃是长子继承了祖业同仁堂,又因为某种不为外人道的原因,庞水叛逆的成为了一名兽医.

  大兴城乃是西京,达官贵人很多,马匹尤其盛行,庞水师出名门,而且手艺高超,在大兴城可谓是独一份.

  经其医治的名马不计其数,虽然兽医的名声不好,但是能够拥有名马的人,出手大方,庞水混得风生水起,甚至论名头丝毫不比哥哥庞山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