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轰动大兴
sp;”多谢董统领!”杜如晦连忙行礼.

  ”杜大人客气了!”

  董越不敢怠慢,他可是知道代王殿下是多么的看中杜如晦,对于这个未来的红人,怎么不客气一点.

  杜如晦进入房间,悄悄的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房间并不奢华,相反还有点简陋,四处都是存放的案卷.

  房间中间放着三个座椅,杨侑坐在正中间的一个红木桌子前,一身便衣,手中拿着那杆传说中的孔雀翎正在奋笔疾书,旁边一个太监在磨着墨水.

  这应该是代王殿下近侍王喜,杜如晦猜测道,作为世家之人,对于杨侑身边的一些重要人物,都会了解的清清楚楚.

  另一张桌子前坐着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身穿五品官服,这应该就是杨侑侍读姚思廉.

  姚思廉见到杜如晦进来,打量了一下这个要来替代自己工作的人,对于这个满城风雨的年轻人,姚思廉虽然好奇,但也友善的点了点头.

  杜如晦颔首回礼,彬彬有礼,不失世家风度.

  ”代王殿下,杜如晦来了!”王喜见到杜如晦到来,低声向杨侑禀报道.

  ”让他先去熟悉一下之前的案宗,本王还有很多的功课要补!”杨侑头也不抬,继续奋笔疾书.

  杨侑带着杨吉儿私自出去,还差点造成了冲突,韦妃和卫文升对杨侑这个行为甚为恼怒,不约而同的实行了重罚.

  两重功课加起来足够普通的人写一个月了,不过幸好杨侑有了一个超级的作弊器——孔雀翎.

  .[,!]

  硬笔的速度可不是毛笔所比拟的,饶是如此,杨侑也要足足花三天才能完成.

  一个月的功课,三天内完成,这个速度要是传出去了,还不让那些中二少年激动死.

  王喜放下磨墨的工作,带着杜如晦来到了唯一的一个空桌前,桌面上早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案宗,

  杜如晦不禁苦笑一声,看来自己这三天也将没有一丝的清闲时光.

  三天的时光,在沙沙的硬笔与宣纸的摩擦声之中悄然而逝,

  在这三天,姚思廉彻底被杜如晦所折服,平时在自己面前十分为难的事情,到了杜如晦的手里,轻轻松松的解决,甚至比自己做得更好.

  姚思廉不禁好奇,代王殿下是从那里得知杜如晦是个人才,竟然毫不犹豫的就用他,眼光如此之准,实在是匪夷所思.

  相反,在这三天之中.杜如晦则彻底的被杨侑的超级速度所拜服了,原来以为自己的毛笔字已经够快,足够用了,但是在杨侑面前,他的速度只能算是蜗牛速度.

  看来以后要跟随代王殿下,自己的毛笔字可以扔了,哪怕它再优美,再习惯也没有什么用.

  因为它太慢了,根本跟不上代王殿下的速度.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杜如晦一个人,只要是见过杨侑写字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升起这种无力的感觉.

  一股学习硬笔字的热潮,从书法爱好者和中二少年之间悄然向官场转移,最早的起源就从赈灾司开始.

  后世有人统计,代王殿下最后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统一天下,硬笔的流行可谓是功不可没,因为硬笔的使用,大大的提高了官员行政的效率,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更多的事情.

  ……

  冯翊郡.

  大荔县虎丘岭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