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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了,不过他的背景一定很大,他进军营时,上头就有人特别提醒我要关照他,上次他受伤,住的也是最高级的病房,连司令都去看望他。”

  “司令?”对我这种小兵来说,军长就像是神仙一样的存在。

  我们受伤住院,最多是连长去慰问一下,军长?想都不敢想的。

  大家请拾着手指算一算,军、师、旅、团、营、连、排,最后才是我们这种小兵,司令跟我之问整整跨越了八个等级啊!

  能让军长亲自去探望,么发他一定不是简单的官二代富二代,他的背景一定很强大很强大很强大,厉鬼会对付么发,肯定也是因为他特殊的背景啊!

  我居然就这么把一只大金龟放生了!

  我呆住了,站在那里,半天没作声。

  连长桶桶我。“钱多多你还好吧?”

  “一点都不好,我错失了一条大鱼……连长,你知道么发……就是聂……那个什么的他现在在哪里吗?”

  “他已经退伍了,刚才还来跟我打过招呼,现在大概已经离开了吧。”

  我转身撒腿往外跑去。

  肋骨那点伤没事的,为了钓到大金龟,就算肋骨全部都受伤我也不在乎。

  我一溜烟跑出了军营,远远就看到么发上了一辆奔驰,我想叫他,但胸口传来疼痛,呼吸变得困难,更别说出声了。

  所以等我追到外面时,车已经跑出很远了,只留一路的尘土。

  我不甘心,又追着往前跑去,大叫道:“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回应我的是迎面扑来的尘土。

  我咳嗽了几声,在终于认清了眼前的事实后,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喝失忆符水,我要失忆,否则就这样放掉了土豪,我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碗失忆符水我并没有喝,因为在我要喝符水之前,我已经忘记这码事了。

  毕竟一个人的脑容量是有限的,要记住一件事情时,就势必要忘记其他的部分,所以基本上不重要的人跟事,我都选择不去记,我还想留着脑容量去记那么多咒语呢不是吗?

  军营遇鬼事件就这样结束了,看过天师执位的同学都知道,我跟董事长是在飞机上相遇的,但其实早在这之前我们就见过面并且搭档过了,军营那次才是我跟董事长的初遇。

  看完这个故事,大家一定会认为我在胡绉——跟情人早就见过,还相处过,怎么可能会忘记?太不现实了。

  讲这句话的同学,在这里我要告诉你,这才是最现实的现实,你不信的话,不妨回头看看,你的大学同学里,有几个是你可以叫得上名字并且记得住长相的?

  如果同窗四年都无法让你记住,那我会忘记只见过几次的人很正常吧。

  至少在那个时候,对我来说,董事长只是个很奇怪又铁齿的陌生人,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什么都不是,再加上后来我们再没见过,我就很自然地忘记了他。

  至于为什么我绝对不会忘记钞票长什么样子,那是因为我每天都需要它啊,这个道理我想董事长最明白了。

  所以呢,我是好多年好多年以后,才在跟董事长的聊天时,无意中知道了这个小插曲的。

  写到这里,我要说个题外话,我忘记董事长不奇怪,因为我最擅长的就是失忆,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