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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种感觉’?都是tmd放屁!”

  最后一句话,罗宾抬起头,几乎是在怒吼。他双手扳着我的肩膀,泪流满面地看着我。“浩南,你是不是也会这样?你是不是也会把我忘了,然后离开?”

  看着他现在的样子,我几乎难受得喘不过气来。

  只一秒,罗宾抱住了我。他的身体在颤抖,却抱得很用力。“别走,我不想失去你,余茜已经走了,我不想再失去你……”

  “放心,我不走,我说过要做你一辈子的好朋友,我说话算话。”

  红眼

  小时候我尔陪老妈看“穷聊”剧,里面常常有男主角、女主角深情款款地看着床上或病或伤的爱人,一副自我陶醉的情节,当时觉得好傻。而今天我才发现原来观察一个人是睡脸是挺有趣的事。

  仔细想想,我还从来没有这样认真看过罗宾的脸。他皮肤比我白,但是比普通人黑,应该就是所谓的小麦色吧?他的眉骨很高,五官轮廓很深,侧脸看起来很帅,有点混血的味道。他老家就在沿海,说不定祖上真的有个西方殖民先驱也说不定。

  我窃笑。

  他的眉毛很浓,但和我的剑眉不一样,他的眉毛有着温柔的曲线,和他比较深邃的眼睛配合起来,感觉很好欺负的样子。加上他现在仍然是像只小猫一样蜷着身子的睡姿,就只有一个词能形容可爱!

  明明这么可爱的一个人,大多数不熟悉的人对他印象却是酷酷的。是因为他不喜欢对陌生人人笑吗?其实他的唇有点微翘,厚厚的,笑起来很好看,应该也很软吧?

  这样想着,我忍不住伸手去触碰,就在手指碰到他唇的一刹那,我的心里和指尖同时激起一阵电流,指尖是因为触感,心里是因为惊醒这样做不对。

  也许是我的动静打扰了他,他先是身子蠕动了两下,然后手一边揉一边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可能是阳光刺眼,他有点畏光的感觉。

  “醒了?”我尽力压制住那种被“捉奸在床”的心虚,一脸平静地说。

  显然他没发现我在旁边,所以听到我的声音像吓了一跳,眯着眼看着我。“陈浩南……”他似乎是在努力回忆昨晚的事。“你一直在吗?”

  “昨晚有个人一边大哭一边叫我别走,所以我就留下了。”

  看来他好像没有把这个事搞忘,脸刷地一下就红了。

  “好了,起来吧。”我拍拍床。“昨晚没吃饭吧?我买了点稀饭,洗脸、刷牙、过来吃。你这样迟早要把胃搞坏。”

  “哦,好。”他很顺从地爬起来,一边浑身抓着,一边去了洗手间。很难得他像孩子一样听话,感觉不错。

  “我靠!我身上怎么这么多疙瘩?”我听见他大叫。

  “你身上还没我多呢,谁叫你半夜光着膀子到天台去搞浪漫?摆明了义务献血。”我打开装稀饭的碗,让它凉一点。“我刚刚顺便买了风油,要不要?”

  “快给我!要死人了!痒死我了!”

  看着罗宾满身乱抓的样子,我身上也开始痒了,虽说其他地方已经擦过药了,但背上自己擦不到。

  “哇,好痒!没有准备防蚊液真是失策!”看来他还是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的。“陈浩南,帮我擦擦后面。”

  这家伙又恢复了毫不客气的态度,我莞尔一笑。装作无奈地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