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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人妖

  01

  我叫王奕析。

  我穿越了。介于穿越已经成了个大烂梗,我就不再赘述了,我现在想说的只有一点我,穿到了王二喜的身上。

  我知道你不知道我说的王二喜是谁。

  最开始我也不知道。直到某天我脑子一抽,百度了下有没有哪个成功人士和我同名同姓,结果,手一抖,搜成了王二喜。

  02

  还不如没搜到。

  03

  那个和我的名字相似还鼎鼎有名的王二喜,出自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有关于王二喜的那篇,文名儿特直白也特有泰国风,叫做《人妖》。

  它讲的是……不重要了。

  我现在就想告诉你这个故事的高-潮。

  高-潮便是,王二喜,被阉了。阉了之后还不算完,他还被阉了他的人碧血洗银枪了。

  04

  哦,现在不能说“他”了,该说“我”了。

  毕竟我魂穿的这具身体,和我上具用了一十八载的壳子,真是一模一样。

  05

  我知道在某些初中生的作文中,曾出现过诸如“司马迁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阉刑”的语句,但现实是,我不行。

  虽说真男人就不能说自己不行,可这点,我真的不行。

  你来你也不行。

  更何况,我穿的这还不是个真男人,而是个打扮成女装大佬的骗_奸犯。

  06

  都说作为熟知剧情的穿书者,定能凭着对剧情的熟知成就一番大事业。而我熟知的剧情是,王二喜,因为受了胯-下这一刀,去了颈上那一刀。

  那么,问题来了,你要挨哪刀?

  不管你选择挨哪刀,我选择不挨刀。……尽量不挨刀。

  07

  暂且把挨刀与否放到一边,眼下最大的难题是,身为没钱没粮没外挂的魂穿者,我,就要被李老太扫地出门继而饿死街头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穿来时的时间点,恰好卡在了原身王二喜凭借着凄惨的身世以及高超的手艺,博得了李老太的同情与喜爱,因此得以借住在了李老太家。

  李老太同大多数的老年妇女一样,善良,心软……实际。原身王二喜有着一双巧手,缝纫刺绣无不通,绣的那蝴蝶恨不得翅膀一振,就从绣布上飞起来,而我,只能帮老眼昏花的李老太纫纫针鼻儿。

  原身王二喜绣的荷包做的衣服能拿出去卖钱,李老太从卖得的银钱中刨去花在原身王二喜身上的食宿,净赚。到了我这儿,我除了能纫纫针之外,余下的作用也就是和李老太唠嗑了。

  赔钱不说,还浪口水。

  李老太之前见过原身王二喜做活儿,因此她看着抱着个针线簸箩啥也不干的我,倒没往我技能点清零这方面想,李老太想的估计是,我这是吃惯了她家的饭,开始发懒了。

  中华民族是个特别委婉特别含蓄的民族,委婉又含蓄的李老太,用半盘清水煮白菜,一点都不委婉含蓄的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