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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喜欢上了他的好朋友,追啊追啊追了好多年,对方终于答应跟他结婚了,可是就在婚礼的前一天,他喜欢的人突然出了车祸,现场只有两辆破车和死亡的司机,他喜欢的人却失踪了。

  他像疯了一样天南海北的找,后来听他喜欢的人家里说,那个人没失踪,是被一个黑社会团伙给抓走了,他就想办法混进那个团伙,天天被逼着偷鸡摸狗,还被打的鼻青脸肿,有一次他实在饿的不行了,偷偷吃了那个团伙老大养的狗的狗食,被一个小喽看见了。

  他本来能跑的,可是为了潜伏找到他喜欢的人,他没跑,被那个老大用菜刀把两个手的拇指剁掉喂给狗吃,呵呵,其实他喜欢的人根本就没在那里,那家人是骗他的,他喜欢的人已经嫁给别人了……哈哈哈!你说这个男的是不是特别逗?太好笑了是不是?哈哈……”

  说完,陆至遥笑得前仰后合,要是这时候有人进来,肯定会认为刚刚发生了十分好笑的事,但是姜子莘知道,这一点都不好笑。

  “遥遥,遥遥,遥遥……”姜子莘一遍遍叫他的名字,对方却毫无反应,他感觉自己的眼睛已经红了。

  “陆至遥你笑够了没有!”

  “没有!”陆至遥啧啧两声,“这么好笑你怎么不笑啊,来来,给哥点面子。”说着伸出手扯着姜子莘的嘴角往上拉,拉着拉着,两行眼泪打在了指尖上。陆至遥扫兴的松了手,“切,真没劲。你出去吧,我要洗澡了。”

  听着浴室里刷刷的流水声,姜子莘靠在门外哭的稀里哗啦。陆至遥不知道,其实姜子莘并不是爱哭的人,甚至他从出生开始就没怎么哭过,自从遇到陆至遥,那个对他施加了会哭魔法的人,一切都不一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的求个藏,么么哒(&gt_&lt)

  第4章four重色轻友呢

  讲植物生理学的宋教授是系里出了名的话痨,上课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唠他那欧米茄老婆和儿子,说什么这年头找个普通人好,要不一家俩欧米茄,发情期赶到一块都不知道该顾哪个。下面一片白眼,尊敬的宋教授,这话你敢当教导主任师母的面说吗?

  老师扯淡也没几个人听,反正是个开卷考试的,陆至遥趴在桌子上睡得脖子疼,睁开眼打算换个姿势,就看到前座腰板溜直的姜子莘,肩膀耸动,在奋笔疾书。

  上这种课还一板一眼的抄笔记,除了他也没谁了。上辈子还觉得他这人有种遗世独立的孤寂感,让人既佩服又心疼,可现在,只剩下俩字:无聊。

  当年陆至遥本来是学生命科学的,后来家里的工厂搬迁,他就跟着全家来了新蓝市,想着反正将来都要接手工厂,随便找个便宜专业读几年得了,没想到竟然把他塞到了植物生产专业。说白了就是学种地。

  知道以后那个高中没毕业的老姐还取笑他,说让他好好学,将来去农村包地,弄好了跟家里的工厂一合并,正好工农联盟了,听着多共产主义。

  陆至遥还笑着打诨,说这主意不错,要是以后赶上个末世,他种的植物说不定还能大战丧尸呢。

  可是那番话出口还没到三年,父亲病故工厂就破产了,而且八成以上都是因为他。抛家舍业,只为了找回姜子莘。他永远忘不了父亲临终前看他的眼神,是深深的失望。

  铃声一响,谁还管老师说没说下课,一个个都拾掇书包开始往外走,姜子莘知道陆至遥肯定不会跟他一起走,第一时间回头把自己的饭卡交到他手上。

  “你的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