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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的时候是认识的。那时候的孟义,还是一个会爬狗洞没人管的落魄宗室。

  人生,总有那么几件朗朗上口的传奇。华思也不例外。

  就比如,她和孟义那上房揭瓦,上树掏蛋的友谊,整整三年有余。

  伊犁,那是华思过上普通人生活,待的最久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孟义来告诉她:“我要去过我该有的生活了。对不起,同生共死的金兰之言,是儿时的无知,你忘记吧。”

  “为什么?你过你的生活,金兰之誓为什么要忘记?”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孟义甩开华思抓上来的手,“你觉得一个皇亲贵族会有一个乞丐朋友?”

  “可是,我不是一个乞丐啊?”

  “你和乞丐没什么两样,拿着碗就会有人丢钱的那种。实话告诉你,我跟你玩,想想就丢人。”

  华思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那么的打击。她觉得她可以甩头就走,留下最后的一点儿尊严。

  但是,华思没有。毕竟孟义陪伴了她一年,那是她第一个朋友。

  华思觉得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为她出手。

  华思从来没有让孟义知道,在她的身边有多少刺客在等着她。

  一个一朝飞升做凤凰的破败宗室女,怎么会没有人嫉妒。

  为朋友两肋插刀,今天,她,华思,做到了。

  华思一直以为作为小华门的大掌门,她是无敌的,武功是出神入化的。

  握着插在自己胁下的利剑,华思觉得,大概,还是差点火候。

  “华思!”孟义错愕了,惊诧了。她向着华思的方向跑了一步,又犹豫了。

  华思,两个不该有交集的人,你这又是何必?

  州府的兵在出事后,及时赶了过来。红黄相间的玉甲将孟义围的密不透风。

  华思看着孟义渐渐迷糊的面容,漏出一抹笑容。

  人的这一生,朋友会有很多。除了有点儿血缘关系的,其他都是有用的。华思之于孟义,大概在这一天,应该就是没用的,所以也就越走越远。

  华思这次真的是病的很重。不是服了龟息丹拿去骗她爹的把戏。

  待她有了意识,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窗外山江碧水,舟车停晚。

  细听脚下流水潺潺,华思闭上眼睛,感受着水雾的滋润,心里是从没有的宁静。

  大概一夜中心智成熟,无外乎大喜大悲。

  “爹,我们这是去哪?”

  “或是故地重游,或是欣赏一番我们从没有去过的美景吧!”

  “那就但愿是个美景之地,开上一块两分的地儿,女儿种瓜果给爹吃。大米荞麦和小米,爹喜欢吃什么?”

  “大米吧,北边的风沙太大了。”

  “那就大米吧。”

  清原城是个与世无争的水乡,占着淮河的南边,华思种了一田的稻谷。

  华思爹值钱的东西花的差不多,最后一个玉钗还贿赂给了村长。

  不幸的是,华思她不会种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