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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像碳酸汽水,变成酸和糖的银河,气泡像熔浆蛋糕一样无声无息地爆炸。

  酒吧的小歌手抬脚往外走。

  王跟着他,像跟着一场夏天的诡美的梦境。

  这个歌手教会了王很多,或者说是他们相互补足。王从他白天端正的外形和夜晚的放肆转换中找到了一种探索似的着迷,他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声色犬马的渴望都借助这个人而表现。

  歌手的音乐造诣着实不算太高,写出来的歌词东倒西歪并且缺乏韵脚,总是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对词汇进行组合排列,达到一种诡异的美。

  他像是从宇宙偷取星云再坐着铁轨返回地面的大盗。不入流的手段,极致的高级快乐。

  “我给你写十万首歌,最后一首歌就叫十万大山,很酷的,你懂吧。”

  “什么时候能写好?”王并不觉得这会成为真的,说说笑笑而已,答应也无妨。

  歌手冲他笑嘻嘻:“再等等,我现在已经有灵感了,就是缺少一点努力。”

  王以为他们不算是同性恋人,他们缺乏必要的誓言,仅仅靠着夜晚的一点粘合。白天碰到点头之交都不算,假装对对方视而不见。

  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让王非常受用,两个人一起埋下的秘密胶囊,除了他们俩没别的人知道。

  歌手和他在酒吧里观察神色躲闪的深柜,分享纯零们的故事,凑在一起斟酌某一句狗屁不通的歌词,反复讨论采用什么韵脚。

  王完全不懂音乐,更多时候连建议都是随便乱给的。

  “你是个天才,我们就用这个。”歌手抖抖稿纸,“谁也想不到这个韵脚,你懂吧?”

  吴琅反应迟钝,又加上王并不时常和歌手泡在一起,他根本没有察觉到王有这么个男朋友。至于江星渡,他总是能够用王不清楚的手段获知王的境况。

  “随你便吧。”这是江星渡的回答。

  他的表情告诉王他的‘随你便’背后其实是深深的不赞同,只不过他没有明面反对,还给王留一点余地。

  王和歌手的关系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多不过一个夏天,满打满算最多两个月多零星几天。

  王时常能够回想那天的情景。他在寝室赶论文,突然接到歌手的信息,然后他下去。

  歌手穿着包不住胯的牛仔裤,那天他具体的表情和长相都在时间流逝里消磨得趋近于无,毕竟他每天表演都会带上妆容,真的脸庞反而过分模糊。歌手的姓名也早被王有意识遗忘,除了那一辈子也写不完的十万首歌的瞎胡扯的誓言,就剩下那天他说的话还留在王的记忆里。

  “我捅了个人,要跑路了。他想上我,你懂吧?”他耸耸肩膀,表情极其无所谓,和在谈论明天去不去看电影一样轻松。

  王的理智让他接受不了这个突发情况。

  歌手没等王的回答,向前伸手想拍拍他的肩膀,突然意识到自己满手都是干涸的血,非常意外地挑了挑眉毛,尴尬地说:“哇,忘洗手了。”

  这世上怎么能有这样毫不在意的人。

  “那你要去哪?”

  “呃......”歌手想了想,快乐地说,“十万大山吧?”

  “我在十万大山给你写十万首歌,你懂吧,很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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