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部分
��很丰富。你在云南c过队、当过街道工厂的工人、民办教师。上大学的时候你念的是工科。后来到美国读硕士,你念的又是文科。有人开玩笑,说你经历之丰富,只比杰克·伦敦差一点儿——谈谈你对生活的见解?

  我各种各样的事儿都做过。但我觉得生活真好像是一个转盘一样,转来转去又转到上去了。比如说,我从特别小的时候就喜欢写小说,喜欢编故事,这个志向是最初的一个志向。转来转去自己还是停在自己原来的志向上了。我学过工,也读过文科,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弄过,但是最后终于有一天发现:最初的志向其实就是你最终的去向。

  人最终不会委屈自己。为了生存,有时我们可能会委屈自己做一些事,可做不长——一个人最后所做的事情,或许正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看《黄金时代》,我觉得如果仅看文字,很冷。冷漠?冷淡?可你书中所写的不少情节,仍让人感动。比如《似水流年》,你写到一位跳楼自杀的教授的长子,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点着几十支蜡烛守着老爸血r模糊的脑浆……

  我觉得生活里的事情发生以后,大家的感触都是一样的。你所说的感触可能是由于我的写作风格所致。我自身的体会是,写起东西来还是应该举轻若重,举重若轻。一个感情很重大的事情你不需要去渲染它,你只要把它很朴素地写出来,读者自然会体会。你要是把它渲染了以后呢,倒是有一种“滥情”的嫌疑。至于很轻微的事件倒是可以举一反三地渲染一下,这是我的一种风格。我写小说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我跟读者是完全可以沟通的。大家对“事件”的判断可能都是一样的,感触也一样。

  在“孤岛”上,你是不是会有一些跟别人不一样的想法和做法?

  我也不会知道别人会在“孤岛”上怎么生活。不过我想,比如说或者写小说,这是一个人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做的事。心情不好的时候是不能做这种事的。硬做,读糟蹋,写小说也写不好。人在苦闷的时候,比较适合做一点智力的工作。比如说,要是可能的话,我不带cd盘。我带一个笔记本电脑去,我到孤岛上去编一套程序,也许更能适合当时的心境。不过我对你们的“孤岛”还不太了解——按照你的设计,它是一座人间乐土?也未可知。我个人把它想象成了一个挺耗人的地方。

  如果让你挑,“孤岛”和你现在生活的城市,你选择哪一个?

  我还是选择现在的城市。因为“孤岛”虽然照你所说“衣食无忧”,还有各种好处,可是去了就出不来了!好像丧失自由似的——我还是不喜欢到一个丧失了自由的地方去呀!

  1995年,你的文章写少了,干吗呢?

  写小说。写一种很长的、古怪兮兮的小说,历史题材的。可能有一种历史题材的小说还没有机会发表过——就是古怪兮兮,比较个性化吧。其实,就我本心来说,还是愿意写这样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作家真正应该做的工作。我想,小说作者大概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解释自己;一种是到想象中去营造。前一类的小说家像海明威,纯粹到想象中去营造的像卡尔维诺,还有尤瑟纳尔,都是这样的作者。我觉得,一个真正的作家还是应该尝试做后一类作家。这样更有把握一点吧。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

  当学者、写杂文,直到辞去公职、做自由撰稿人,一心一意写小说,这前前后后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还是不同。写杂文的时候,主要还是在讲理,要使读者能够同意你。可是写小说的时候就完全不一样。写小说是一个个性化的工作,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主要把自己表达好了就成了。所以,这两种事情要是伙在一块儿做也是挺困难的。静下心来写点小说也更合我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