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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塞子拔掉,我拿了个盆子在下面接。他震了一下「啊!」,肠面倒挺乾的嘛,没多臭,起码没有我想像中臭。前晚他一夜没睡,现在累摊在床上,原本我还没那个让他休息的打算,都说过了我要像熬鹰一样熬这贱狗,但看在他之前很听话的份上,今晚就让他小睡一下算了。

  「六小时。」他张开满眼泪的眼睛看,我满脸笑容,将之前的内裤又塞回他嘴。「让你睡六个小时,就这三百六十分钟,超过一秒没醒,就用我的方式叫你起床。」

  「喀!」我带门关上。

  「没想到是在你这阿,我还在想这小子跑哪去了,问你也不回,原来是将他带到你家了,就知道会有事发生,把人绑走也说一声吧你?话说回来,你这小子也真勐,居然干的下这种……」

  没错,是程霖尉。

  开场白也太长了吧?就说他碎碎的功夫比他的超能力来的强,搞不好可以征服世界。

  「就用你「搜寻」能力就好了吧,干麻大周章找人?」

  我说完立刻后悔,不该用疑问句的。

  「你是真煳涂还是在装蒜阿,只要我使用超能力超过两次以上,当天就别睡了,就算睡着隔天也甭上班了。跟我通个电话会死阿,电话是组上在付钱又不是你在付钱……。」

  真要一字一句记述,打字的人会抓狂的,所以乾脆省略。

  程霖尉,外号是……,算了,那个外号过度亲,光用想的头皮都会发麻,不知道谁给他起的,但别想我今生会再对他说第二次。在出任务时,我都叫他阿尉。

  他既瘦又高,搭配那张嘴简直像个广播塔,铜铃大的双眼则是两座探照灯。出任务的时候他都穿着衬衫,配上黑色棉麻溷织长裤以及咖啡色的宽头皮鞋,简直是要去相亲一样,毕竟直接动手的人不是他,他爱穿些什么我懒的去管,就算要穿来黄金马甲配蕾丝短裙都跟我没关。我穿着爱迪达的无袖背心,方便动作,搭配水蓝色的旧牛仔裤与球鞋,简单出门。

  我们现在要去杀一个人。更正,不是人,我们现在要去杀一个叫做严一魁的畜生。

  我有没说过小狗仔的本名?

  诸多疏失请多海涵,我现在重新介绍狗仔,他叫做严豪。

  接下来兄弟俩就要团聚了,可喜可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