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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王八蛋,在小饭店里和别人交换了。

  而眼前的这个小短腿,真的能看出这些照片里人的不同。

  妈的。

  不爽。

  干了两年,还是第一次被坑成这样。

  他把照片起来,下巴扬得更高了。

  “这个馕,是你什么人?”

  熊小时:“当事人。”

  “律师?”

  “嗯。”

  “什么律师?”

  “刑辩……”

  砰!

  门被猛地关死。

  “走开!”

  门里的人大叫。

  “老子这辈子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律师!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

  熊小时愣了愣。

  我也是啊!!!

  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

  她正想敲门表忠心,手都抬起来了,门却忽地又被打开。

  一看就是进行过一份心理斗争,连头发都挠得跟鸡窝似的何阅敞开了门:“进来。”

  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回去。

  等熊小时绕着满地的纸箱子、踩着乱飞的狗毛跟着他走到沙发前,他蹲坐到沙发上:“我也想知道一些事情,信息交流一下吧。”

  说完他立马又瞪着警告她:“交流归交流,不该问的一概不准问!”

  接着,他可能是觉得自己的态度不过友好,于是又放缓了语气:“相对应的,对于你不想说的,我也不会追问。”

  “所以,你先说说看,你的当事人是谁?”

  熊小时站定着看了他一会儿。

  “你大概还没搞清楚情况。”她说。

  虽然很想接近他,也很希望能和他有很好的关系,但那都是她的私事。

  而现在,他们两个人的交集是公事,所以她必须要确保两个人至少站在平等的交流地位上,不然很容易就被他糊弄过去了。

  公事和私事,熊小时向来分的十分清。

  “相对应这种事,前提是双方掌握的信息等价。而先提问的人,一定是掌握信息量多的那个。”

  “我想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其中几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她盯着他的眼睛:“但你想知道的,应该比我更多吧?”

  辛巴跳上沙发,坐到何阅的旁边,把他弹得也晃了晃。

  但他仰着脸落在熊小时脸上的目光却没有一丝晃动。

  要说他这几天对小短腿的印象呢,不外乎就是:

  傻不拉叽。

  胆子特小。

  做饭好吃。

  又闹又吵。

  但好像并不只是这么几点。

  他插着兜弓着腰跳到地面,然后动作流畅地站了起来,极具压迫力地凑到熊小时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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