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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弱的声控灯。

  楼梯转角被一道墙挡住,黑得连楼梯的前几层扶手都看不见了。

  如果都是要被亲,她宁愿选择这里。

  换做平时,方十四早就乐得满口答应了。只可惜,他今天还有别的事。

  他伸出胳膊,将女孩搂进自己怀里,然后压低肩膀,贴在她耳边,对她说道:“我今天就是想在升旗台上亲你。”

  ……

  她力气小,自然被他连抱带搂地弄到了升旗台前。

  方十四把她拽到了升旗台上,台子不算高,只有两米左右,但是却很宽敞。

  “你就不能换个地方吗!”薄禾用尽了力气,想要拽回自己的手,“你要不要脸啊这可是升旗的地方!”

  她都快急哭了。

  这人怎么就跟没长脑子一样,想一出是一出。

  大概,薄禾永远也想象不到,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和白色的鞋子,在拉动升旗杆的那一刻,细白的手指扬起了红色的国旗,等红色缓缓上升之后,留下的那抹窈窕的白,对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来说,是一种多么强烈的美。

  他忍了一天,从升旗忍到了体育课,从午休忍到了放学。

  或许,她没有跑,只是怕明天真的被按在教室里的讲台上亲。

  “我当然知道是升旗的地方。”他的音色微沉,似乎有些不高兴。

  “平时也就算了,在这种地方你可不可以不要像狗看到了肉骨头一样,一直追着我不放?”她音色呜咽,委屈得不行,“早知道交往之后你会做这么多过分的事情,我当时一定不会答应”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趁着月光看到了他沉下去的脸色。

  剩下的半句话,薄禾也没敢继续说完。

  “我、我回家了……”薄禾试着挣了一下手,竟然很轻易地就挣开了。

  她想,自己这一次可能把话说得太重了。

  刚想说声道歉,但转念一想,他这段日子以来的所作所为,几乎可以用“无理取闹”四个字来形容了。

  他家世背景显赫,身手又好,从小嚣张惯了,好像这世界上就没有能制服他的东西似的,每天都活得格外张扬。

  喜欢她,就用尽一切手段表白:放学把她堵在学校旁边的巷子里、闯进广播室里公然告白、体育会颁奖结束后,将手里所有的冠军奖杯不由分说地塞进她手里……

  他从来都没有问过,这些是不是她想要的,是不是她愿意承受的,是不是她能够承受的。

  薄禾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小时候常常因为弟弟受到一些莫须有的苛责和委屈,早就学会了夹起尾巴做人。

  直到被方十四盯上,她仿佛被套上了好几个耀眼的光环,“方十四喜欢的女生”的身份,甚至比“全年级第一”这个头衔亮眼得更多。

  生物课上老师说过,不仅仅是生理发育,就连心理发育,男生都要比女生晚上两三年。

  现在想来,老师说得很对,方十四甚至不如她十五岁时的城府。

  薄禾无奈地摇了摇头,想要走下台阶,却不料踩了个空,眼看着就要从台子上摔下来。

  方十四眼疾手快地抱住了她,两个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