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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p;掰着手指头数这篇也是我唯一一篇he的文了…感动。

  嗯…欢迎去新坑踩点吧,我下午更最后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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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9章我爱你

  第五年的时候一切好像又回到了正轨。

  沈玖言最近在学歌,虽然也会参加一些综艺活动却还是跟个棒槌似得死活不肯接剧。陈斯祈不经常发疯,疯起来却是谁都拦不住,郝莲回来过一次,没留神衣服里就让他塞了只蝎子。

  吓得年过半百的人一嗓子掀翻了屋顶。

  倒是陈斯祈正常的时候比较乖,时常一个人看着个鱼缸就能打一下午的瞌睡。

  因为以前被安冼刺激过,家里除了鱼什么动物都没养,当然他们也不养花,避上次多肉的惨剧。

  陈斯祈开的小店最后还是关门大吉了,沈玖言帮他拾东西的时候,翻出几张被撕的碎纷纷的纸,他偷偷把这些纸屑起来,欺负师姐以报旧仇。

  纸上还原出的原内容大概是:

  曾经我初入美梦,理性尚存,却遇知交,不相爱却有情,一时理性渐消。

  后来才知,不一样的人有很多,我只是其中一个。

  等到大梦初醒,发现一帆风顺不过是假象,再相逢,苦笑间漫心疑惑,你又知道我什么?

  灯火阑珊的世界没人能看清,缘分是个无从掌控的东西。

  我试着把缘分当做一个故事,看过便抛之脑后,谁知先出局的人却是我。

  当我坠入低谷,天空下起白雪,我顺着那个人的轨迹,渐行渐远。

  有人在等我,当我陷入迷途自觉物是人非的时候,有人愿意停下来同我将心比心,我想,一切改变又何妨。

  我说我是个废物,却有人安慰说,世上人怎会无污点,你终究是众人中的一个。

  我尝试用东西来纪念,却用天性薄凉的外衣掩盖内心的奢望。

  像个女子一样的喜欢,可我觉得也是件不错的事。

  如果我是个女人,我可以鼓起勇气追喜欢的人,可以不违逆陈旧的传统思想,当然,重要的是我可以说喜欢你。

  用沉默来享受,幼稚任性像个孩子,我情愿得过且过的人生。

  哪怕是在你看得见的地方陪着你。

  总有一天梦会醒来任性的孩子会长大,等到故人已逝,只留回忆,我才发现自己本不该存在。

  三线城市绿荫小道有一间创意小店,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但如果你来,我会逼你放弃。

  你说你记得我的过去,可我脑中只剩混沌。

  我不敢打趣,戏说自己从女子成了一条狗,藏獒,只认准了第一个看见的人。

  有人问我我喜欢哪个名字,曾经最执着的还是童年,后来却成了现在,不成为累赘的前提是做条敬业的狗,哪怕迎接自己的是做个冰棺里的恋人。

  无需弥补,也无需后悔,狗的一生,只为了一个人,只听从一个人的话语,只陪伴一个人,哪怕我早已失去说爱你的权利。

  “斯祈?”

  “干嘛,不喝了,你又灌我酒,知道我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