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部分
干涉的政策,那么在我看来,仅仅以站不住脚的、不正当的措施无情地禁止非医生从事分析,无论如何是不足以令人心服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中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考虑:必须制度允许所有致力于使用分析疗法的人都能从事分析工作的条件;必须建立起能够使人从中学到分析工作的性质及其所必需的准备条件的权威机构,还必须鼓励人们开拓分析教学的可能性。由此可见,我们应该或者听其自然,不予干涉,或者建立秩序,澄清问题,而决不应该以一条机械地从不合理的规定中搬来的孤立的禁令鲁莽地闯入一个错综复杂的境地。

  七

  “不错,可是医生呢!医生呢!我真的没法把你引入我们的真正话题。

  你始终在躲避我。

  问题在于,我们为什么不应该把从事分析工作的专利权交给医生——既然他们已经获得了某些行医的条件。大多数医生无疑不是你描述过的那种分析庸医。

  你自己也说你的大多数弟子和追随者都是医生,我已有所风闻,说他们在外行分析的问题上同你的观点远不是完全一致的。毫无疑问,我可以设想,你的弟子们同意你对于充分准备等等的要求,但是他们认为不让外行从事分析是完全有道理的。事实是这样吗?如果是的,你又作何解释呢?“

  我看得出来你的消息很灵通。

  是的,事实就是这样。

  确实,有相当一部分我的医界同行——但不是全部——都不同意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他们赞成医生享有用分析法治疗神经病患者的专利权。

  这可以使你看到,即使在我们的阵营内观点分歧也是允许存在的。

  我所采取的立场是众所周知的,在外行分析问题上的矛盾并不影响我们的全面理解。我怎么能向你解释我的这些弟子的态度呢?

  我也知道得不确切;我想这一定是职业感所起的作用。

  他们的发展途径跟我的不一样,把他们从同行中孤立出来仍然会使他们感到难受,他们希望被“本行业”承认为拥有完全的权利,而且为了换得这种宽容而愿意在重要性不明显的问题上作出牺牲。

  当然事实也可能不是这样;说他们是出于互争高下的动机,不但等于是指责他们的情趣低下,而且也等于是认为他们目光短浅。

  他们始终乐意介绍别的医生来从事分析,而从物质利益的角度来说,他们想必是根本不会计较究竟是和医界同行还是同外行共占上门求医的患者的。但是很可能还有另一种因素在起作用。我的这些弟子也许是受到了某些保证使医生在分析实践中优越于外行的因素的影响。

  “保证使他优越?对了,我们总算说到点子上了。看来你终于承认这种优越性了?这样一来,问题就能解决了。”

  要我承认这一点并不难。

  由此你也可能看到,我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样充满偏见。

  我迟迟不提这些事,是因为这些事的讨论又必须再次涉及到理论的考虑。

  “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首先想到的是诊断问题。当我们要对一位患有所谓神经性疾病的患者进行分析时,我们总会希望事先确定——当然是尽可能确定——这位患者适合这样的治疗,亦即这种疗法能对他产生疗效,但是这种情况只适用于真正的神经症患者。

  “照我看来,这是可以从患者诉说的情况,也就是症状中识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