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部分
��程把与集体的结合作为它的目的时,它才需要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取得一致。
像行星在围绕一个中心星球公转的同时,也围绕自己的轴自转一样,人类的个体在参加人类的发展过程的同时,也在走着他自己的生活道路。但是在我们迟钝的眼睛看来,天体中的各种力量的运动似乎总是固定在一个永不改变的秩序上;而在有机生命领域里,我们却能够看到各种力量是怎样地互相竞争,并且冲突的结果是怎样地在不断变化。
因此,在每个人身上,追求个人的幸福和努力与别人联合这两个需要一定在互相斗争;而个人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这两个过程也必定处在相互敌对的立场,并且彼此争夺着地盘。但是个人和社会间的斗争并不是厄洛斯与死亡这两个基本本能间的也许是不可调合的矛盾的衍生物。它是利比多的效益范围内的争执,可以比之为自我与对象在利比多分配上的争夺;它也有可能在个体身上得到最终的调解,因为人们希望它在未来的文明中也将发挥作用,然而目前的文明却很可能严重地压抑着个人的生活。
文明的发展过程和个人的发展道路间的类似可以在一个重要的方面得到扩展。可以断定人类集体也促进了超自我的发展。超自我对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产生着影响。详细地探索这一类似,对于任何一个理解人类文明的人来说都是一个诱人的任务。我在此仅限于提出几个引人注目的观点。一个时代的文明的超自我与个人的超自我有着类似的起源。它是建立在伟大的领袖人物的人格所留下的影响基础上的——这些人具有压倒一切的精神力量,或者说在他们身上人类的某种冲动获得了最强烈、最纯粹、因而也常常是最片面的表现。
在许多实例中,这一类似变得更加突出;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他们——即使不是永远也是经常地——受到别人的嘲弄和虐待甚至残酷的处决。
实际上,原始时期的父亲的命运就是如此:他直到被暴力处死之后很久才获得了尊敬。在基督耶稣这一人物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命中注定的结合最引人注目的例子,假如他的确不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的话。神话从关于原始事件的模糊记忆中创造了耶稣。文化的和个人的超自我的另一个相同点就是前者像后者一样建立起了严厉的理想要求;对这些要求的不服从将产生“良心的恐惧”(见第11—12页)。在这里我们甚至发现了令人注目的情形,即我们在群体中看到有关的精神过程比在个人中所能看到的精神过程实际上更为我们所熟悉,更容易被意识到。在个人身上,当出现紧张状态时,只是超自我的进攻性以指责的形式使自己被自我所感觉到;而其真正的要求却保持在无意识的背景中。
如果我们把它们带到意识认识中,我们就会发现它们与流行的文化的超自我的戒律是一致的。在这点上,群体的文化发展和个人的文化发展这两个过程可以说是永远相互联结的。
因为这一缘故,超自我的一些表现和特性在文化集体的行为中要比在分散的个人行为中更容易被发现。
文化的超自我已经形成了它的理想并且建立了它的要求。在后者中间,以伦理学为名,组成了处理人们相互间关系的要求。人们总是给予伦理学以最高的评价,好像他们希望尤其是它会产生极其重要的结果。实际上,它探讨的是在每一个文明中都可以很容易地认识到的人类的最痛苦的处境。因而伦理学也被看作是一种治疗的尝试——它试图通过超自我的命令取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被其他文化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我们已经知道,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摆脱文明的最大障碍——即人类互相间进攻的气质上的倾向;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才尤其关心可能是超自我的最新的文化要求,即爱邻犹爱己的训戒。
我们在对神经病的研究和治疗中,倾向于从两�
像行星在围绕一个中心星球公转的同时,也围绕自己的轴自转一样,人类的个体在参加人类的发展过程的同时,也在走着他自己的生活道路。但是在我们迟钝的眼睛看来,天体中的各种力量的运动似乎总是固定在一个永不改变的秩序上;而在有机生命领域里,我们却能够看到各种力量是怎样地互相竞争,并且冲突的结果是怎样地在不断变化。
因此,在每个人身上,追求个人的幸福和努力与别人联合这两个需要一定在互相斗争;而个人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这两个过程也必定处在相互敌对的立场,并且彼此争夺着地盘。但是个人和社会间的斗争并不是厄洛斯与死亡这两个基本本能间的也许是不可调合的矛盾的衍生物。它是利比多的效益范围内的争执,可以比之为自我与对象在利比多分配上的争夺;它也有可能在个体身上得到最终的调解,因为人们希望它在未来的文明中也将发挥作用,然而目前的文明却很可能严重地压抑着个人的生活。
文明的发展过程和个人的发展道路间的类似可以在一个重要的方面得到扩展。可以断定人类集体也促进了超自我的发展。超自我对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产生着影响。详细地探索这一类似,对于任何一个理解人类文明的人来说都是一个诱人的任务。我在此仅限于提出几个引人注目的观点。一个时代的文明的超自我与个人的超自我有着类似的起源。它是建立在伟大的领袖人物的人格所留下的影响基础上的——这些人具有压倒一切的精神力量,或者说在他们身上人类的某种冲动获得了最强烈、最纯粹、因而也常常是最片面的表现。
在许多实例中,这一类似变得更加突出;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他们——即使不是永远也是经常地——受到别人的嘲弄和虐待甚至残酷的处决。
实际上,原始时期的父亲的命运就是如此:他直到被暴力处死之后很久才获得了尊敬。在基督耶稣这一人物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命中注定的结合最引人注目的例子,假如他的确不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的话。神话从关于原始事件的模糊记忆中创造了耶稣。文化的和个人的超自我的另一个相同点就是前者像后者一样建立起了严厉的理想要求;对这些要求的不服从将产生“良心的恐惧”(见第11—12页)。在这里我们甚至发现了令人注目的情形,即我们在群体中看到有关的精神过程比在个人中所能看到的精神过程实际上更为我们所熟悉,更容易被意识到。在个人身上,当出现紧张状态时,只是超自我的进攻性以指责的形式使自己被自我所感觉到;而其真正的要求却保持在无意识的背景中。
如果我们把它们带到意识认识中,我们就会发现它们与流行的文化的超自我的戒律是一致的。在这点上,群体的文化发展和个人的文化发展这两个过程可以说是永远相互联结的。
因为这一缘故,超自我的一些表现和特性在文化集体的行为中要比在分散的个人行为中更容易被发现。
文化的超自我已经形成了它的理想并且建立了它的要求。在后者中间,以伦理学为名,组成了处理人们相互间关系的要求。人们总是给予伦理学以最高的评价,好像他们希望尤其是它会产生极其重要的结果。实际上,它探讨的是在每一个文明中都可以很容易地认识到的人类的最痛苦的处境。因而伦理学也被看作是一种治疗的尝试——它试图通过超自我的命令取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被其他文化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我们已经知道,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摆脱文明的最大障碍——即人类互相间进攻的气质上的倾向;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才尤其关心可能是超自我的最新的文化要求,即爱邻犹爱己的训戒。
我们在对神经病的研究和治疗中,倾向于从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