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用大殷的力量体系来衡量他们,叶无莺甚至没法得知他们的战斗力有多强,可若是连七级武者谈凯江都这么忌惮的话,恐怕这群蛮族是真的相当可怕。即便不能够准确判定,叶无莺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种危险到令人战栗的气势。
但是,他怡然不惧,微微一笑,“真是巧,我也不喜欢留下活口。”
谈凯江听到他镇定自若的口吻,立刻平静下来,他这也是惯性反应,等到想起叶无莺和谢玉、顾轻锋等人的强大,心中顿时安稳许多。
“少爷,我们需要抗住那个领头的人物。”谈凯江沉声说,“一般而言,弥部落的小队首领,几乎都有八级武者的水平。”
叶无莺却已经轻盈地从驼兽上滑了下来,笑着说,“不,你去保护荣统领,那个首领交给我。”
“少爷!”谈凯江显然不同意他去冒险,虽然说这么几年来,少爷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冒险,更让他们感动的是,他从未真正将他们抛出去当棋子甚至是炮灰,反而在红舞出事之后,将他们密密实实地保护了起来,轻易不让他们出去涉险。
叶无莺柔声道:“我到这西四营难道是来让你们保护着玩的嘛?不,你们都知道,我不可能有这样的幸运。正因为这里能给我新的磨砺,我才会来,这是我的第一个机会,你们谁也不准和我抢。”
谢玉已经清脆地笑了起来,为了她和顾轻锋的安全,她们已经都换上了男装,顾轻锋的模样换上男装完全就像是个面色微黄的少年,根本看不出多少女孩子的模样,谢玉就不同了,她长得明媚娇俏,他们原以为怎么都很难掩住她通身的女性气质,哪知道谢玉换上男装之后,立刻连动作神态都改变了,瞧着便是个面如冠玉的俊美少年,说不出的潇洒。
众人都不知道,她属于女性的妩媚多娇有很大一部分是所练功法的缘故,只需将这种外放的魅惑收起来很大一部分,她扮男装根本没有丝毫问题,甚至曾经她混迹江湖的时候,扮过不少次侠士,对她而言着实不算什么特别困难的事。
“若他们都有八级,那我们肯定转身就逃,但只有首领有这个水准的话——莺莺,那个倒霉蛋就交给你了。”
叶无莺没好气地说,“说过多少次了,别叫我莺莺!”这个接近于绰号的昵称简直让他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跳舞了。
几句话的功夫,蛮族已经冲到了近前。叶无莺脸色凝重地看着蛮族手上的武器,蛮族人对锻造武器有上天赐予的天赋,但他们的资源太少了,譬如蛮族匠人不少都能锻造出品质很高的灵剑,然而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材料去奢侈地锻造灵剑,于是,满族人一般而言,拿着的还是普通的武器。要说普通,其实也不普通,蛮族擅用长.枪和长刀,枪比寻常枪要长出一寸三分,刀是阔口刀,扁平,刀锋极锐。
在他们刚刚进入射程的时候,荣统领、谢玉和阿泽就已经开了枪。
荣统领手中那把灵力枪更像是猎.枪的外形,他端起来,瞄准,无声地放了一枪,正是瞄准那位狂奔过来首领,只见他灵活地往旁边一蹿,那灵气形成的气团爆开,在他的身上还是留下几道白痕,显然,没能伤到他。
谢玉与他不一样,她的枪比荣统领地要短得多,却又比一般的灵力枪要长一些,而且她是双枪,两把一模一样的枪在阳光下闪耀着金属独有的光泽,一把暗金色,一把玫瑰金,都是很适合女子的美丽颜色,在女炼气士当中极受欢迎,但是,谢玉选择它们并不是因为外表。
与他们相比,阿泽手上那把枪就显得黯淡多了,不仅黯淡,而且陈旧,只是叶无莺知道,他这把枪才是三人之中价格最昂贵的那把,因为�
但是,他怡然不惧,微微一笑,“真是巧,我也不喜欢留下活口。”
谈凯江听到他镇定自若的口吻,立刻平静下来,他这也是惯性反应,等到想起叶无莺和谢玉、顾轻锋等人的强大,心中顿时安稳许多。
“少爷,我们需要抗住那个领头的人物。”谈凯江沉声说,“一般而言,弥部落的小队首领,几乎都有八级武者的水平。”
叶无莺却已经轻盈地从驼兽上滑了下来,笑着说,“不,你去保护荣统领,那个首领交给我。”
“少爷!”谈凯江显然不同意他去冒险,虽然说这么几年来,少爷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冒险,更让他们感动的是,他从未真正将他们抛出去当棋子甚至是炮灰,反而在红舞出事之后,将他们密密实实地保护了起来,轻易不让他们出去涉险。
叶无莺柔声道:“我到这西四营难道是来让你们保护着玩的嘛?不,你们都知道,我不可能有这样的幸运。正因为这里能给我新的磨砺,我才会来,这是我的第一个机会,你们谁也不准和我抢。”
谢玉已经清脆地笑了起来,为了她和顾轻锋的安全,她们已经都换上了男装,顾轻锋的模样换上男装完全就像是个面色微黄的少年,根本看不出多少女孩子的模样,谢玉就不同了,她长得明媚娇俏,他们原以为怎么都很难掩住她通身的女性气质,哪知道谢玉换上男装之后,立刻连动作神态都改变了,瞧着便是个面如冠玉的俊美少年,说不出的潇洒。
众人都不知道,她属于女性的妩媚多娇有很大一部分是所练功法的缘故,只需将这种外放的魅惑收起来很大一部分,她扮男装根本没有丝毫问题,甚至曾经她混迹江湖的时候,扮过不少次侠士,对她而言着实不算什么特别困难的事。
“若他们都有八级,那我们肯定转身就逃,但只有首领有这个水准的话——莺莺,那个倒霉蛋就交给你了。”
叶无莺没好气地说,“说过多少次了,别叫我莺莺!”这个接近于绰号的昵称简直让他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跳舞了。
几句话的功夫,蛮族已经冲到了近前。叶无莺脸色凝重地看着蛮族手上的武器,蛮族人对锻造武器有上天赐予的天赋,但他们的资源太少了,譬如蛮族匠人不少都能锻造出品质很高的灵剑,然而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材料去奢侈地锻造灵剑,于是,满族人一般而言,拿着的还是普通的武器。要说普通,其实也不普通,蛮族擅用长.枪和长刀,枪比寻常枪要长出一寸三分,刀是阔口刀,扁平,刀锋极锐。
在他们刚刚进入射程的时候,荣统领、谢玉和阿泽就已经开了枪。
荣统领手中那把灵力枪更像是猎.枪的外形,他端起来,瞄准,无声地放了一枪,正是瞄准那位狂奔过来首领,只见他灵活地往旁边一蹿,那灵气形成的气团爆开,在他的身上还是留下几道白痕,显然,没能伤到他。
谢玉与他不一样,她的枪比荣统领地要短得多,却又比一般的灵力枪要长一些,而且她是双枪,两把一模一样的枪在阳光下闪耀着金属独有的光泽,一把暗金色,一把玫瑰金,都是很适合女子的美丽颜色,在女炼气士当中极受欢迎,但是,谢玉选择它们并不是因为外表。
与他们相比,阿泽手上那把枪就显得黯淡多了,不仅黯淡,而且陈旧,只是叶无莺知道,他这把枪才是三人之中价格最昂贵的那把,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