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伏魔
emsp;每一笔每一划,都写得极为工整,完全是全身心地在投入。

  一整个白天,

  没吃没喝,

  甚至坐在那里都没动过,

  他只是不停地写着,写着,

  写到了太阳下山,

  写到了月亮挂起,

  从白写到了黑……

  他麻木了,

  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似乎只有这种不用停顿下来的誊抄,才能让他忘却自己所不想记起来的东西,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自己想感受到的温暖与依恋。

  最神奇的是,

  钢笔,

  连墨水都没有更换,

  仿佛可以无穷无尽地写下去一样,

  这里的油墨,

  一直都用不完。

  反倒是一直紧握着钢笔的手掌,

  开始青筋毕露,

  显露出实习护士小姐姐最喜欢的那种状态。

  “呼…………”

  等到后半夜时,

  这本血sè字体封面的恐怖故事《我爱我家》,终于誊抄完了。

  他身子后仰,伸了个懒腰,感知着自己骨节上所传来的一阵脆响,肉体上的疲惫,似乎完全感知不到,而且jīng神上,反而显得更加地亢奋起来。

  “吱呀!”

  卧室门被推开,

  露出了一只硕大的狗头。

  是一只阿拉斯加。

  家里,

  并没有养狗。

  记得当初刚结婚时,自己和妻子养了一只小阿拉斯加yòu崽,后来因为妻子怀孕了,这只狗只能送人了。

  等俩孩子慢慢长大后,妻子因为性格变化原因,对养狗这件事提不起太大的动力了,因为一条狗也是一条生命,你把它买回来养在家里,吃喝拉撒照顾起来不亚于照顾一个孩子。

  但妻子内心之中,还是喜欢狗的。

  在自己刚刚誊抄好的这本书里,里面有一只狗,一只成年阿拉斯加。

  喜欢吃火腿肠,很聪明,会坐下会握手,还能载着孩子遛弯。

  阿拉斯加走进来,把自己的头凑在他的膝盖上,轻轻地蹭着。

  他伸手,

  抚摸,

  狗头。

  然后,

  慢慢地起身。

  狗却挡着它,不让它出去,抬起头,看着他,嘴里还流着哈喇子,它饿了,在讨食。

  在妻子的故事里,

  这只狗很可爱,很懂事,很听话,

  它是喜欢吃火腿肠,

  但真正每天必须吃的,不是火腿肠也不是狗粮,

  而是活人的鲜血。

  在故事里,每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