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部分
�别请第七届预防犯罪大会重视非法贩运毒品问题,以及大会关于禁止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及有关活动的公约草案、关于管制药品贩运和药品滥用的宣言以及国际禁止贩运毒品运动的1984年12月14日第39/141号、39/142号和39/143号决议。
深切地注意到为第七届大会和国际青年年举行的各区域筹备会议所报告的青年参与毒品犯罪的上升趋势,这使他们身心健康恶化,造成他们犯罪,特别是为了获得维持其开支庞大的毒瘾所需费用的犯罪,甚至于自杀。
1。要求会员国加强努力在国内更有效地打击有组织的犯罪,包括如果认为在个别制度内有必要,考虑采取如下措施,但应按照一般法律程序保障和维护基本权利,并应符合国际人权标准:(a)改进本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如下措施:(一)对新式的技巧高深的犯罪活动形式采取新的攻势;(二)规定没收非法获得的资财;(三)加速取得在国外的证据供用于本国法院刑事诉讼程序;(四)改进本国有关引渡的法律;(b)进行全国性禁毒宣传运动以制订有关治疗、康复、执法和教育过程的措施,以便对付药品滥用;(c)加强执法机构,扩大这些机构的权力;(d)建立拥有适当权力的国家机构,如打击犯罪的国家当局或委员会,以便进行调查和取得证据,从而对那些进行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主要人物提出起诉;(e)审查或通过有关征税和滥用银行保密和赌场权利的法律,以确保这些法律足以有助于打击有组织犯罪,特别是在各国间转移用于这类犯罪活动的资金或来自这类活动的收入;2。促请会员国加强在国际范围内的活动以对付有组织犯罪,包括在必要时加入有关的多边条约,缔结有关引渡和进行法律方面的互相援助的双边条约;3。建议要求犯罪预防和控制委员会:(a)制订一个全面的准则和标准的纲领,以协助各国政府采取措施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对付有组织的犯罪;(b)参照一些国家和区域组织业已进行的努力,制订有关引渡和法律互助的模式条约;(c)促请麻醉药品委员会继续安排定期传播有关对付滥用药品、特别是年青人滥用药品方面的治疗、康复和教育方案的资料;4。建议会员国最优先重视反对有组织犯罪的措施,特别是应迫切重视按照一般法律程序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制订引渡条约和法律互助及合作安排。
第2号决议 反对非法贩运毒品
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对毒品非法贩运和滥用而致使公众的健康、特别是青年人的健康以及人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损害表示关注。
对许多会员国报告的已确知非法贩运毒品活动有所增加表示关注。
考虑到绝大部分非法贩毒都是涉及犯罪组织的人员所为,而这些组织的活动一般都是跨越国境的;并考虑到这些组织能够利用巨大的财力。
注意到一方面从非法贩运活动中所获得的高额利润不断鼓励犯罪分子从事这种贩运活动,而另一方面这些利润最后将被用作从事这种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的资金。
因此,考虑到如果除采用传统的刑事司法手段外,还采用其他法律手段特别是通过没收办法来预防非法所得资金的积累和再使用,反对非法贩运的斗争将会是更加有效。
还考虑到加强对诸如非法收益的来源、形成和目的地这类问题进行刑事诉讼调查的方式将会很有帮助。
考虑到国际贩毒的特点使各国在刑事诉讼方面需要进行最紧密的合作,而这种合作还应包括有关非法收益及截获和没收这种收益的调查的活动。
忆及麻醉药品委员会19
深切地注意到为第七届大会和国际青年年举行的各区域筹备会议所报告的青年参与毒品犯罪的上升趋势,这使他们身心健康恶化,造成他们犯罪,特别是为了获得维持其开支庞大的毒瘾所需费用的犯罪,甚至于自杀。
1。要求会员国加强努力在国内更有效地打击有组织的犯罪,包括如果认为在个别制度内有必要,考虑采取如下措施,但应按照一般法律程序保障和维护基本权利,并应符合国际人权标准:(a)改进本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如下措施:(一)对新式的技巧高深的犯罪活动形式采取新的攻势;(二)规定没收非法获得的资财;(三)加速取得在国外的证据供用于本国法院刑事诉讼程序;(四)改进本国有关引渡的法律;(b)进行全国性禁毒宣传运动以制订有关治疗、康复、执法和教育过程的措施,以便对付药品滥用;(c)加强执法机构,扩大这些机构的权力;(d)建立拥有适当权力的国家机构,如打击犯罪的国家当局或委员会,以便进行调查和取得证据,从而对那些进行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主要人物提出起诉;(e)审查或通过有关征税和滥用银行保密和赌场权利的法律,以确保这些法律足以有助于打击有组织犯罪,特别是在各国间转移用于这类犯罪活动的资金或来自这类活动的收入;2。促请会员国加强在国际范围内的活动以对付有组织犯罪,包括在必要时加入有关的多边条约,缔结有关引渡和进行法律方面的互相援助的双边条约;3。建议要求犯罪预防和控制委员会:(a)制订一个全面的准则和标准的纲领,以协助各国政府采取措施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对付有组织的犯罪;(b)参照一些国家和区域组织业已进行的努力,制订有关引渡和法律互助的模式条约;(c)促请麻醉药品委员会继续安排定期传播有关对付滥用药品、特别是年青人滥用药品方面的治疗、康复和教育方案的资料;4。建议会员国最优先重视反对有组织犯罪的措施,特别是应迫切重视按照一般法律程序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制订引渡条约和法律互助及合作安排。
第2号决议 反对非法贩运毒品
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对毒品非法贩运和滥用而致使公众的健康、特别是青年人的健康以及人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损害表示关注。
对许多会员国报告的已确知非法贩运毒品活动有所增加表示关注。
考虑到绝大部分非法贩毒都是涉及犯罪组织的人员所为,而这些组织的活动一般都是跨越国境的;并考虑到这些组织能够利用巨大的财力。
注意到一方面从非法贩运活动中所获得的高额利润不断鼓励犯罪分子从事这种贩运活动,而另一方面这些利润最后将被用作从事这种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的资金。
因此,考虑到如果除采用传统的刑事司法手段外,还采用其他法律手段特别是通过没收办法来预防非法所得资金的积累和再使用,反对非法贩运的斗争将会是更加有效。
还考虑到加强对诸如非法收益的来源、形成和目的地这类问题进行刑事诉讼调查的方式将会很有帮助。
考虑到国际贩毒的特点使各国在刑事诉讼方面需要进行最紧密的合作,而这种合作还应包括有关非法收益及截获和没收这种收益的调查的活动。
忆及麻醉药品委员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