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部分
  杜渐自己也不敢身试其毒。

  “红猫”夏金中也死了。

  庄怀飞觉得自己的心也正在死去。

  这时候,他忽然生起了一个奇特的感觉:

  他们死了,他也不想独话了。

  他本来是想把这一大笔替人保管的财富,还给了人,然后,藉此挣得一笔钱,可以与恋恋到天涯到海角,无忧无虑,可以供养老娘,颐养天年,可以使追随自己多年的老兄弟,好兄弟过得好些。快活些。有尊严些;而他自己,不想再当捕快了,只想做个逍遥自在的人……

  可是,一旦他们一一逝去,他的心好像也逐渐死去,有钱,也变得没有意义了。

  一一那他为什么要为这笔银子而付出那么可怖的代价呢!

  侍奉母亲,善待恋恋,让红猫。老何都得到重用……这些,岂不是本来就是他天天都可以获得的、把握的事情吗?怎么又为了那虚无飘渺的一大笔钱,而致一切原来有的幸福,都失去了,粉碎了……

  难道这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吗?

  一一有钱到底有什么用?能买回这些已经失去的吗?

  他茫然了。

  也惊然。

  他现在只有一个希望。

  他希望恋恋不要死。

  恋恋不能死。

  一一一因为这是他最后的也是最深切的寄望。

  离离力战社老志。

  离离使的是一把金色的剑。

  她寒着脸跟杜老志苦斗。

  杜老志的趁手兵器是刀。

  一一一不是一把,而是两把。

  不是长刀,也不是短刀。

  是短刀,也是长刀。

  一一一那是因为一刀长,一刀短。

  左手长,右手短,双刀并用,左右开刀,他就是“八大刀”杜老志。

  除了他手上持着的两把刀,他腰背上还扶着六把刀,他短刀守,长刀攻,刀光霍霍,却始终掩灭不了离离的金色剑光。

  金芒夺目。

  实际上,离离的剑法灵动,而剑也很轻一:黄金打镌的剑,按理说再轻也轻不到那儿去,对一个烷约温柔女性的腕力而言,肯定是个不胜负荷的负担……………可是离离却肯定没有这个顾忌。她的剑只是表面镀上了黄金,而剑内却是空心的,剑锋快利,使起来也分外趁手,而且,只要经阳光。烛光一映,她回招舞剑时剑身即炸出金芒,夺人心魄,很容易便为她犀利的剑招所趁。

  可惜,而今,暮近,天灰,风狂,雨密客光线很暗,天不助她的金剑绽光。

  但却大助杜老志那种飘忽。诡奇。险诈,古怪的刀法。

  这时,他的刀势又是一变:

  变得以短刀主攻。长刀反守。

  杜老志这个人至少有几重身份:他既是谢梦山视为贴身驭土之一(故尔派他去盯梢“有作为坊”的一切异动,结果是他暗里通知了杜渐在渭水阻截了红猫携住离离的逃离,也是米苍穹派出来的亲信,用作监视拉拢武林中的人物和走报江湖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