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部分
��因为女孩子大概醒过回,脱了运动服,就穿了t恤和短裤睡觉。她又总翻身又不知道盖好被子,把条蚕丝春秋被弄得乱七八糟。

  郭倾云开门看到的就是这麽一副情景,郭清河象只驼鸟,脸和上身蒙在被里,下半身晾在空气中,粉红短裤的小p股撅著,而一双细白的腿儿则绞著半条被子。

  一颗心往下落回腔里。

  还没完全落下,又不平静地跳起──

  郭倾云突然发现床上的人儿腿在抽动,而脚弓脚趾却绷直紧紧。

  他走近前,肯定不是自己近视眼花,妹妹腿抽搐著,几秒一记,隔几秒又一记,而且,小p股也在扭,蹭著腿心里的被子──这是──

  就短短一两分锺,突然抽搐一下变剧烈,一记、两记、十根细巧的脚趾勾紧起来,随即,放开──再然後,双腿和p股都不再动弹了。

  郭倾云伸手拉下被子,被子下郭清河侧卧熟睡,他拨开她发抚摸她脸,小脸和长发际间有些些汗湿。

  “清河,好好睡。”他推了推妹妹,女孩子一把撸开他手,翻了身仰天,闭著眼依旧熟睡。

  这是──郭倾云下意识伸手到女孩子分开的腿心,她穿的短裤是粉色,薄薄的底部有一小块微微湿濡,颜色变深。

  这是“夹腿”,一种女孩子特有的“夹腿”。

  他在“和胜和”里长大,跟各形各色的男人打交道,也什麽样的女人都见识过。有一年帮里c办什麽大事,有外人想给龙家送份礼,先来打听问问锺不锺意“夹腿”女娃。龙通生一笑了之,说“不锺意”。他和龙海舟那时年纪还小,就问帮里其他人什麽叫“夹腿”女娃。

  从字面上讲,“夹腿”女娃就是能把腿夹起来的年幼女孩。女孩坐著,或站著倚了什麽,甚至是在睡梦中,只把两腿夹起来,蹭著某个贴著下y的东西,几下,或者十几下,就达到了高c。会“夹腿”的女孩天生就会,不会的怎麽都学不会,之所以有人想把“夹腿”女娃送给龙通生,是因为会“夹腿”的女孩小x天生的紧窄,x里又摺皱层层,软r灵滑,说得难听的,就是这种女孩c起来会夹得男人爽翻,c了更想c,是天生的名器!

  天底下的男人都喜欢和“名器”的女孩上床,可是,如果那女孩是──他怎麽接受、自己的妹妹──被人──

  郭倾云在房里守了会儿,给妹妹穿上睡衣,盖好被子,再把床头灯关了,轻手轻脚退出来。

  “绯红……我忘了买馄饨了!”看见刚上楼的龙绯红,他拍脑袋。

  “衣服上怎麽有血?你受伤了!”郭倾云一眼看见龙绯红脱下的衬衣,上面有血!

  “不是我的血,大概是陪陈宝珍验血时弄上的,我去换衣服。”龙绯红拿了件衣服进换衣间里。

  “牛叔,你弄点药,给海舟脸上的伤口杀杀菌,包一下。”她在换衣间里给牛叔打电话,刚才回来路上,她看见龙海舟和牛叔,龙海舟左颊上一道血口,皮r都外翻了出来。

  “不小心被天线划了道。”龙海舟满不在乎。

  龙绯红到楼下留心看了眼,四楼的阳光房外装的卫星天线摇摇欲坠,这人──

  chapter 70

  之後的一段时日都平平稳稳,龙海舟被龙通生连夜赶回越南,不多久龙通生叫龙绯红把陈宝珍母女接回香港安胎,他在香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便是无所谓旁人怎麽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