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进入倒计时的南明
�子女,就不能享受国家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和福利政策。他们和他们的子女,就不能够在复兴党中国获得任何的政治权利。
因为复兴党中国实行的人民民主制度,在宪法上被作为专`政对象的他们被这样对待,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当然了,这种在政治上的不公平对待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这些民族资本家以及他们的子孙,一是没有人民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务员,也不能进入大学学习,成为军人、科学和技术研究人员等等的权力。
对于老百姓来说,民族资本家作为有钱人是值得羡慕的。国家也允许普通国民自主创业,自己经营企业和工厂、商店、第三产业等等。可是这些人在经济上确实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的同时,他们在政治上的利益却被全面的剥夺了。
用老百姓最朴实的观点来说,那就是当资本家确实可以挣很多的钱,但是因为资本家不享有任何的政治权利,所以老百姓在面对有钱人的时候,还是能够非常的心平气和的。
除了在政治上的限制以外,复兴党对所有参与对外贸易的民族资本家也进行了限制。这个限制倒不是禁止民族资本家参与海外贸易。毕竟早在1632年左右,长江商团(包括秦氏商团、枝江商团、松滋商团、武昌商团和金陵商团)就开始全面参与海外贸易了。但是凡是参加海外贸易的民族资本家企业,则必须接受复兴党的财物监督和工会监督。
具体的说就是,所有参与海外贸易的企业,必须接受复兴党“四马分肥”的政策。
所谓“四马分肥”,就是指参与海外贸易的企业,必须接受复兴党商业银行的一部分贷款,将企业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公方(一般为银行方面和工人代表组成)。公方不会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但是公方要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督,同时还要在企业内部组织工会,维护工人的“人民权益”。
与此同时,企业获得的利润采取“四马分肥”的分配原则。即分为国家所得税(10%)、企业公积金(20%)、工人福利费(20%)、资方红利四个部分。资方红利大体占大约50%,企业利润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
不要觉得复兴党这样比较强硬的介入民族资本家的企业有多么的不公平。实际上,国营企业在国家所得税的上缴上高达30%左右,同时国企还要接受党委和工人代表委员会的两重监督。在企业公积金和工人福利的分配上,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也要比私营企业高的多。其中在企业的技术革新和升级方面支出达到总利润的30%,工人福利更是高达40%。
所以说,如果把国家作为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和民族资本家进行比较的话,国家从国企的利润中也只能获得30%,而在私营企业里,资本家可以通过“四马分肥”获得高达50%的企业利润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资本家在企业经营中失败的话,那么资本家只能回家自己吃自己,破产了事。国家是不可能为他们兜底的。
当然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解释了为什么在国家放开了对轻工业和第三产业的限制,允许他们到中华帝国的藩属国投资设厂之后,无论是那些从事轻工业的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忙不迭的跑到东南亚地区的中华帝国藩属国去投资设厂的现象。
毕竟中华帝国对目前阶段藩属国国民设定的最低工资,即使对藩属国国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恩赐,但是和国内当家做主的工人阶级比较起来,他们仍旧是非常纯粹,几乎是没有什么用工限制的超级廉价劳动力。
目前阶段里,那些接受过当地中华帝国驻军一年左右�
因为复兴党中国实行的人民民主制度,在宪法上被作为专`政对象的他们被这样对待,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当然了,这种在政治上的不公平对待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这些民族资本家以及他们的子孙,一是没有人民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务员,也不能进入大学学习,成为军人、科学和技术研究人员等等的权力。
对于老百姓来说,民族资本家作为有钱人是值得羡慕的。国家也允许普通国民自主创业,自己经营企业和工厂、商店、第三产业等等。可是这些人在经济上确实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的同时,他们在政治上的利益却被全面的剥夺了。
用老百姓最朴实的观点来说,那就是当资本家确实可以挣很多的钱,但是因为资本家不享有任何的政治权利,所以老百姓在面对有钱人的时候,还是能够非常的心平气和的。
除了在政治上的限制以外,复兴党对所有参与对外贸易的民族资本家也进行了限制。这个限制倒不是禁止民族资本家参与海外贸易。毕竟早在1632年左右,长江商团(包括秦氏商团、枝江商团、松滋商团、武昌商团和金陵商团)就开始全面参与海外贸易了。但是凡是参加海外贸易的民族资本家企业,则必须接受复兴党的财物监督和工会监督。
具体的说就是,所有参与海外贸易的企业,必须接受复兴党“四马分肥”的政策。
所谓“四马分肥”,就是指参与海外贸易的企业,必须接受复兴党商业银行的一部分贷款,将企业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公方(一般为银行方面和工人代表组成)。公方不会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但是公方要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督,同时还要在企业内部组织工会,维护工人的“人民权益”。
与此同时,企业获得的利润采取“四马分肥”的分配原则。即分为国家所得税(10%)、企业公积金(20%)、工人福利费(20%)、资方红利四个部分。资方红利大体占大约50%,企业利润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
不要觉得复兴党这样比较强硬的介入民族资本家的企业有多么的不公平。实际上,国营企业在国家所得税的上缴上高达30%左右,同时国企还要接受党委和工人代表委员会的两重监督。在企业公积金和工人福利的分配上,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也要比私营企业高的多。其中在企业的技术革新和升级方面支出达到总利润的30%,工人福利更是高达40%。
所以说,如果把国家作为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和民族资本家进行比较的话,国家从国企的利润中也只能获得30%,而在私营企业里,资本家可以通过“四马分肥”获得高达50%的企业利润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资本家在企业经营中失败的话,那么资本家只能回家自己吃自己,破产了事。国家是不可能为他们兜底的。
当然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解释了为什么在国家放开了对轻工业和第三产业的限制,允许他们到中华帝国的藩属国投资设厂之后,无论是那些从事轻工业的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忙不迭的跑到东南亚地区的中华帝国藩属国去投资设厂的现象。
毕竟中华帝国对目前阶段藩属国国民设定的最低工资,即使对藩属国国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恩赐,但是和国内当家做主的工人阶级比较起来,他们仍旧是非常纯粹,几乎是没有什么用工限制的超级廉价劳动力。
目前阶段里,那些接受过当地中华帝国驻军一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