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
�,但他确实是这样,一面忙着收钱,一面忙着创造政绩。

  “打慕保马”

  无论如何他是收了别人的钱了,而且数额非常巨大。收钱的时候虽然不斤斤计较,但也嘎叭干脆,难怪有人说他,既能干事,也敢搂钱。

  他做得一点也不隐蔽,好像根本就没把这当成一回事,没怎么往受贿的方面想(也许是不敢想,不愿想),而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人情往来,礼尚往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不把开会当回事,同样他也不把学习当回事。为了遏制腐败,我们党制定了许多党规党法,一条一条说得非常清楚,告诉你应该怎样去做,不应该怎样去做,违犯了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白纸黑字在那儿印着呢。但他没有看到,或者不屑于看到。他认为,搞这些都是虚的,没用。要搞,就动干的,来实的,闯出一番事业让大家看!别玩那些花拳绣腿。

  他多次宣称:“党校的门我从来没进过。”言外之意,我现在不也干得挺好吗?通知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生死抉择》电影,进行警示教育,慕绥新接到通知后说:“不管他,明天市政府照常开会,谁也不许请假!”

  结果他就吃了不懂党规党法的亏,没有看到收钱的严重后果。至于对妻子贾桂娥的放纵,那就更与此有关了。领导干部要管好家属子女,不允许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经商办企业,这是中央所三令五申的,他却全当做了耳旁风。

  现在他清醒了,明白了,对记者说道:“我没有严格按照党的规定来办事。”

  他接着说:“把送钱这个事情,最初是当成礼尚往来的一种交往,看得比较简单,比较温和,是好事情,不是什么坏事情。”

  至此我们看到,他不会保护自己。接受他人钱财,用职权给他人办事,这是一种受贿行为,是犯罪。他却认为“不是什么坏事”。可见他对这些问题没有认真考虑过,他全力以赴要干出点政绩来是真的。他只顾干,不会防。

  因为他是一个成功者。

  他在此之前的历史一直是一个成功者的历史。

  他凭着一股闯劲干上来。那是改革开放初期,很需要他这种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

  他回忆这段经历时说:“毕业分配到企业里工作了15年,我有一个特点,工作比较投入,这是我引以为荣的吧。我要工作,我就全身心地去工作,一直到把工作干好。正因为这样,党组织很信任我。”

  1982年提拔为三冶某公司代理党委书记,1984年调任海城县副县长,1985年提拔为海城市委副书记、市长,1987年出任鞍山市市长助理。

  上边很欣赏他,他又干得好,便这样步步高升。他的短处被掩盖起来。短处是什么呢?很难说,但一贯地不拘小节应该算一个吧。

  把他放在市长助理的位置上不是目的,目的是想让他当市长。市长要选举产生。这对他是个考验。

  1988年,在鞍山市换届选举中,被辽宁省委确定为副市长候选人的慕绥新落选了。

  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接受这个打击和教训,就被提升为副厅级干部,安排当了省体改委副主任。于是这个打击和教训便不存在了。后又任劳动局局长、建设厅厅长。

  但这还不是目的,这只是为当副省长做准备。1993年,辽宁省人大换届选举,作为副省长候选人的他却再次落选了,可仍被提拔为省长助理,后被任命为辽宁省副省长兼省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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