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章 番外十六:妞妞,一步错,步步
�的力气大。

  最终,我仍旧被男人给带回了家里。

  男人虽然把我带了回来,却格外的不待见我。

  他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安安分分和傻子度过余生的。

  于是,他寻了一个门路,把我又给转手卖了出去。

  上一家是打算把我嫁给傻子,尽管对我称不上好,但是也没有动手打过我。

  这家就不一样了。

  他们家没有女人和孩子,只有三个兄弟,年纪都在三十往上。

  因为家境不好,没有钱娶媳妇。

  所以,这三个人全是光棍。

  他们把我从男人手里买过来,就是当媳妇用的。

  他们倒是也想买个年纪大些,能生养的,奈何价格太贵了。

  男人急着想要把我转手,要的钱还算公道,三兄弟才把家底给掏空了,将我给买了回来。

  我还小,要拿来做媳妇,还得过上几年。

  但是,他们也不能把我养着吃干饭,每天白天不仅让我做许多的活,晚上还对我动手动脚的。

  我剧烈地反抗,换来他们的拳脚相加。

  次数多了,我也就学乖了,不敢再去反抗,任由他们对我为所欲为。

  我想过逃走,只是这三兄弟要比当初那个男人看管我,看管得还要严,根本就不给我逃走的机会。

  看着黑漆漆的房顶,我经常会想,哥哥正在做什么?

  他听到我不见了,有没有去找我。

  如果他来找我了,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找到我?

  若是他能在一个月之内找到我,我愿意这一辈子都做一个好人,再也不因为嫉妒,做昧良心的事情了。

  可是,老天爷并没有听见我的祈祷。

  我悲惨的生活仍旧继续着。

  转眼间,我十一岁了,就在我快要认命的时候,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有一个小寡妇竟然喜欢上了老三,要给老三做媳妇。

  而我这个童养媳,自然成为了碍眼的存在。

  于是,我在小寡妇的帮助下,从三兄弟的家里逃了出来。

  我这回再也不敢去警察局了,只能把自己打扮成乞丐的模样,一边往家乡的方向走,一边想办法博人同情,从对方手里讨点吃的喝的。

  尽管这种办法,毫无尊严可言,却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我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根本找不到工作,为了活下去,我只能这样。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好心的。

  讨不到东西的时候,我只能饿肚子,运气不好,连着被饿一两天也是有的。

  饿肚子还好说,最可怕的是生了病。

  我根本看不起大夫,只能依靠和时家姐姐学来的浅薄医药知识,去山上给自己采点草药,直接咬碎了吃。

  我自嘲的想,也许这就是我的报应吧!

  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这是常理。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