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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尺,也渐渐看不清彼此样子,彼此的气息萦绕在鼻端,反而清晰。

  “黎舒,我曾想过要忘记你。”他这样说,“我也曾真的做到,忘记你。”

  “我曾非常痛苦过,我想不通为何你会走,为何我会失去你,我为自己的无能感到愤怒无比。”

  “那几年,哈哈,”郑鸣海轻笑起来,“我谁都不搭理,也没人爱搭理我,我那会儿特招人厌,把全世界都得罪个遍。”

  “直到你成名,我才有了你的消息,你的cd摆在音响店里,海报很大,我哥们儿把我拉去看,那时候魏蕾已经去留学,而我却退了学,成天只知道混。他们骂我,你看你!就你孬种!”

  “後来我想,这不行,我得振作起来。我要把你忘了,我不能毁了我自己。”

  “我真把你忘了,我去旅行,又去山上教书,把什麽都忘了,连吉他都不再弹,没有带这里的任何东西。每天就是孩子,蓝天,白云,树木和野花,漫长曲折的山路,没有尽头,但让人平静。”

  “就这麽又过了两三年,我以为我会就这麽一辈子的时候,有天我去县城买日用品,又看见了你。”

  “我当时想,不是吧,好厉害!这都行?哈哈!”郑鸣海又笑了起来,勾著手指轻轻抚上黎舒的面庞,夜幕降临,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反而看得清。黎舒的脸庞上笼了层淡淡的蓝光,看起来好似夜里的月亮,郑鸣海用手指描摹著他的样子,如入魔障,“我怎麽可能忘记你,你无处不在,我怎麽可能忘记你。”

  “我躺在县城的旅馆里,十块钱一晚上的那种床铺,窗外挂了轮满月,我把印著你头像的盆子放在床头,街上放著你的歌,音响很破,时不时的刺啦作响,但你的声音,还同从前一模一样。”

  “所以我回来了,我想回到过去的时光,与你在一起的日子,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

  黎舒看著郑鸣海的眼睛,抓住他覆在自己面上的手,“我对不起你和魏蕾,那个时候,我背叛了你们,背叛了你们给我的友情,那是我当时唯一所拥有的东西。所以我只能逃──鸣海,我感到无法面对你们,我是个真正的懦夫,对不起。”

  “鸣海,我到现在也没真正的学会怎样面对这个世界,时常不安,我想我做错过太多事情,所以我总是……”

  “黎舒,不要这样难过。”郑鸣海打断了他,他抬起腿跨到黎舒身上,将他的双腿夹在自己双腿间,双手则从他的腋下穿过,将上半身也严严实实的锢在怀里。

  “这都很正常,所有错的、对的东西,都会发生,都很正常。你知不知道你有多成功?我去小县城理发,小弟都问我要不要剪跟你一样的头,他们跟我说你最红,歌唱得好。在你完全不知道的地方,也有无数的人知道你,喜欢你。”

  “我与魏蕾讨论过,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们会怎麽样。她说不会怎样,不遇到你,也会遇到别的什麽事情,既然遇到你了,你就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只能接受。”

  “黎舒,我爱你,在很早的时候就爱著你。我知道这句话来得太晚,我知道自己远不如你不如魏蕾,是我太迟钝,对感情太无知,才伤害到你们。”

  “黎舒,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最无法割舍的一部分,所以我来找你,我不想当我老去的时候,还是只能怀念你。”

  “……谢谢。”黎舒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伸出双臂也抱紧了郑鸣海,他把脸埋在他的x膛,闭上眼睛,听见郑鸣海的心跳声,终於感到他回来了,一切同记忆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