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部分
胸部,和一点点廉价的香水。而我只能面无表情,用干巴巴的声音唱歌。

  没有人看到你所说的那种更为美好的生活,我说。

  大一的时候,我想嫁给一个摊煎饼的人;大二的时候,我想和一个修自行车的人结婚。

  现在,我只是希望每个周末都有巧克力吃。

  你看,我并不是那种有很多奢望的人。

  第54节:阿飞博客精选2

  2005年12月16日

  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其实欲壑难填,贪得无厌。我唯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灯火通明的超级市场,我常常被这些过于丰厚的物质感动得热泪盈眶。我犯了所有的过错:贪、嗔、痴,但从来不思悔改。

  临走前,我给他留下一块廉价的巧克力。

  公司的同事在我对面吃饭。我很少见到他,因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圆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埋头吃饭。突然他说,我很想念女友的身体。

  我说,你可以去找她,

  我找不到她他说。

  为什么?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块排骨。

  因为她死了。

  我尖锐地笑起来,不要这样嘛,这样很好笑的。

  我们一起去坐地铁,路过繁华的琉璃厂,华灯初上,大街上轰鸣着当下流行的歌,还有主持人甜得如蜜的嗓音。

  请你为我唱一首歌,他说,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我一直没有唱。地铁里很拥挤,有人在看报,有人盯着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下车。没有回头。

  不可以为别人悲伤。

  你要站着弹琴,站着唱。

  我说为什么要站着?

  因为你在演出。

  那柯本为什么坐着?

  那是unpluge。

  为什么不是unpluge就不可以坐着唱?

  那就是民谣了。

  民谣又怎么了?

  你总不能大家站着你一个人坐着吧?

  那鼓手为什么不站着?

  除非你们坐着撒n我就站着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里让别人看着我。我不想表演,我只想蜷缩起来,唱歌。

  事实上我想我并不热爱摇滚。1998年的最后一天,我一个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乐队,乱哄哄的,热火朝天。我站在那里,心里又害怕又孤单。我谁也不认识。我也不要和他们一样。

  半夜四点我爬起来打电话。电话那一头的声音苍老而疲惫:喂,请说话。

  我突然锐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欢快的儿歌: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哎呀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

  wuhongfei发表于2005…1…1220:51:04

  起了床;出去找房子

  天果然有些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