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
�必须说,我爱你,不说我也会疯,我就是爱你!”

  我轻轻地叹口气说:“你们都还是孩子,不是表白爱的时候,我理解你。”

  是啊,都还是孩子,十七岁的少女和十八岁的男孩,她因“俗情”而发疯,她让他看到了情的可怕,的确可怕呀,情,真的可以把人疯!

  让我停职的“l伦之恋”(1)

  我在文化系统也许有点另类。还是公元一千年的时候,我就开始说点冷笑话,要知道,现在是公元二千年了,冷笑话在中国还没有被大众真正接受。

  记得我们的领导开我玩笑,问我与他的副手出差受到他的调戏没有?我对领导说:“我对他说了,我想做他的情人,他有那胆?”

  领导吓得半天说不出话,旁边的女同事们大笑不止。

  领导生气地骂我:“你太无耻了!”,比“一个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早提出近十年,而且,更搞笑。

  领导到今天还会问上一句:“你能不能对我说句真话?你是不是真的是那么对他说的?!”

  我一直动员他亲自去问他的副手。我就不明白,他们都退休了,为什么就不能互相通通气呢?这么可爱的冷笑话,他们都计划带土里去?!

  领导及他的副手校长一直和我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当年他们却为我安了一个“l伦”的罪名。当然,我那可爱的领导至今还背着与我关系暧昧的名声。

  关于“l伦”的罪名是让我这“l伦之恋”得以实施的外因。因为,我在没有恋之前,我就已经被定格在“恋”的状态了。

  领导和他的副手校长很重视这事。正副校长以家访的名义去了剑龙家,与他母亲聊会儿就要他同他们一起回学校。他们与剑龙如何谈的我没多问,剑龙只说他吼了他们,他说谁要害我们,他就杀了谁!剑龙闹得很凶!当然,完全是孩子气。

  说来也巧,那天我也回家看父母。周一回到单位,一位女领导找我谈话,她语轻言重指出我与学生剑龙关系不正当。

  我只是说了一句:你们把你们的处理结果告诉我就行了。

  单位拿这事很棘手,有几个同学反应情况说我们有问题。如果说,这男生说是女老师勾引他还好点,给我一个处分事就算完事了,但是,剑龙不仅大发雷霆还说要告学校诬陷。所以,单位安排我休息一个月,一个月后,通知我到另一个部门上班。我向我领导要一个调查我这事的书面结论。他说这也在理,调查后认为你没事,但是写个调查放到你档案里,是对你好还是不好呢?我无言,不服还真不行!

  关于这事的影响,我现在都知道很大。只是我一直回避着。人生之路谁都没有修复重来的可能,告我们有问题的学生曾对我说,他很后悔。我以为,没必要。最起码,生活之于我,就是我经历的这样。

  是啊,生活就是这样。经过那场“l伦之恋”的审查,我不是剑龙的班主任老师之后,他来的次数却更多了。

  学校请的一位专业老师给剑龙介绍了一家文化经济公司。公司老板推出了他签约歌手的方案,他听剑龙唱了二首歌后就与他签约,并说两年内让他成为“大腕”。一位歌手,进入一家公司要交一定的费用,我那时还是第一次知道,听他对美好前途的描述,也表示支持。当然,他是借用了他母亲从他父亲那里因离婚得到的生活费,来交签约金的。这对他而言,是很沉重的。他很快办好手续,从学校宿舍住进了公司为他安排的住所。

  离开学校一个月后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