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五章 人贩子必须死刑
>   “没错,支持,人贩子必须判死刑,就是因为他们,让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凭什么要给他们改过自信的机会?哪些被他们卖了的人没法重新来过,他们凭什么可以?”

  “就是,支持赵泽所说,必须判刑。之所以如今人贩子越来越多,就是因为这些家伙感觉成本很低,可以说是无本的买卖,只要不被抓住就行。”

  “就是,坚决支持将人贩子给判死刑,妈蛋。这些家伙,必须全部弄死。”

  ……

  不得不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谴责人贩子,但是这样的谴责,其实说实话,根本没有任何用,因此,真正最有效果的还是赵泽所说的,直接判刑。

  判刑,判死刑,对于这样的渣渣,给他们什么改过自信的机会?

  他们又有什么资格可以改过自信?

  于是,大部分人都是支持赵泽!

  当然,也是有着不少的学者认为,这样只会让人贩子在快要被抓住的时候,铤而走险,直接杀而被拐卖的孩子。

  于是,网络上微客上,也是掀起了一翻讨论!

  在讨论声中,《失孤》又在影院半个多月的时间,最终下线了!

  但是,网络上关于人贩子的事情,还是依旧讨论个没完没了!

  “华夏的人贩子是世界上最可怕的魔鬼,他们将孩子关在铁笼子里训练、他们用硫酸烧伤孩子、他们砍掉孩子的手脚、他们弄瞎孩子的眼睛......他们是地道的魔鬼,他们毫无人类的气息。他们为了挣钱疯狂的伤害着我们民族的未来。

  我支持赵泽的看法,呼吁国家立法严惩人贩子,对贩卖儿童的人贩子,一经查实立刻枪毙。人贩子其实就是杀人犯 ,很多婴儿都是死在被拐卖的过程中,很多孩子被人贩子残忍的变成残废一生凄楚,大多数在人贩子的操纵折磨下夭折,没有什么犯罪是超过这种罪恶的,所以对人贩子一经查实应该立即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惨象已经让我们不能呼吸,希望政府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强烈要求对人贩子实行死刑立即执行。”

  “不仅仅是死刑,应该对他们采取极刑,因为一个人贩子可能掌握更多的贩卖小孩信息,他一死不是信息就中断了吗,应该更多的折磨让这些坏蛋把更多的孩子找回来,让他们生不如死。老死在高高的监墙里。”

  “不管是拐的、卖的还是买的,包括家人包庇罪行隐瞒不报的~!只要确认拐卖事实,逮着就毙~~!!!判什么判?我就不信谁还敢~~!我估计没人愿意为了买个替自己要饭的小乞丐、买个媳妇儿买个儿子之类的就把自己都命搭进七。”

  ……

  总之,支持的一方,却是认为,就是因为判罚太轻,从而才使得人贩子敢如此的嚣张,所以,对他们判刑,用死刑来震慑他们。

  可是,一大帮专家却是提出了反对的意见---

  “作为一个母亲,我也完全无法想象失去自己的孩子是怎样的痛苦,看到那些照片我也会伤心落泪。但无处宣泄的愤怒不能找错了出口,法律的制定永远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

  我为什么不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

  首先,因为我国现有法律中对故意杀人罪及拐卖妇女、儿童罪均有明晰的法律界定和量刑标准。(编者注可参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四十条)

  罪轻罪重,刑罚必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