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高处的风景
�有个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穿连衣裙,各种款式各种面料,适合各个季节的,长款的,短款的……”李明萱伸伸腿,展示今天穿的运动裤,“象这样的裤子,8岁之前是绝对不会碰的。反正就是喜欢那种看起来美美的裙子……”

  “你现在也很喜欢。”权志龙插话揭她的底,早发现她的衣帽间里有一柜子的连衣裙,原来是继承了小时候的偏好。

  “现在当然也喜欢,不过已经没有了小时候那种古怪的执念了,会看情况调整了。”李明萱嗔怪地瞪他,“亲爱的,不许打断我。”

  “知道了,知道了。”权志龙用下巴在她肩上磕了几下表示同意。

  “8岁那年跟我家人去佛蒙特度假……佛蒙特你知道吧,电影《阿甘正传》里阿甘跑啊跑,那个非常漂亮的红色枫叶的镜头就是在那里拍的。秋天的时候,风景特别好,红得层层叠叠的枫林、白色木屋、尖顶小教堂、长长的白色栅栏,就象童话世界一样……”李明萱说到兴起,转过身眼神亮晶晶地看着权志龙,“亲爱的,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那里度假吧?我好想将我去过的所有漂亮地方都让你也看看,还想去那些我没去过的地方。”

  “我们上次不是约好二十年后一起周游世界吗?”权志龙笑着拍拍她的头,“起码得等我赚好多好多钱吧。我会努力的,一定带你去想去的地方。”

  “我可以带你去啊!”李明萱直起身子,跪坐在权志龙面前,抱着手臂一脸认真地说,“其实……我也算挺有钱的。”说完,抿着嘴重重的点了点头,以强调这句话的真实性。

  “你即拉高我俩的容貌平均线,又拉高了学历平均线,总得留一样让我表现一下吧?”权志龙语带沮丧地说。见她一副深怕他自尊心受伤的谨慎模样,不由笑了,将她拉回怀里重新坐下,他才挥了下手臂斗志高昂地道,“所以,这一点我坚持。宝贝,以后赚钱养家这种事就交给我了,你只管做你喜欢的事就行。”

  李明萱见他信心满满地样子,实在不愿打击他的积极性。关于谁来拉高两人经济条件平均线这个问题,貌似有点敏感,为了不吓跑男朋友,她觉得还是先放一边比较好。

  “亲爱的,那你要加油噢!”她拍拍权志龙的手以示鼓励,又赶紧拉回已经跑偏的话题,“在佛蒙特度假的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山庄里,有一天,我爸爸说带我去野外走走,事先提醒我有可能需要爬山。我那时候对连衣裙的喜好已经成了一种执念,于是,仍然选了自己喜欢的裙子。出发前,我爸爸再次提醒我,让我换身适合的衣服,也被我固执地拒绝了。我觉得自己穿着一身蓝色的连衣裙,戴着白色遮阳帽,走在红色的枫林里,那是再适合不过的画面了。”说到这里,李明萱忍不住笑了,接着说,“我四岁跟着我祖母学画,很喜欢将自己设想成画面里的风景,而且特别臭美,希望一眼看过去,自己是视觉上最突出的那一部分。所以,裙子的颜色也是很丰富的,不象现在这样偏爱白色。可以说,那时候的我就象调色板上的颜料,五颜六色的,现在的我,则更希望是那块调色板本身了。”

  说到这里,李明萱回头有些无奈地打量着权志龙。她觉得小时候的喜好果然根深蒂固,她慢慢将自己的生活变成低调的调色板,可喜欢上的他,却仍象调色板上色彩丰富的颜料。他的艺人身份注定他的生活是高调的,缤纷多彩、绚烂夺目的人生才是他的奋斗目标。

  权志龙被她瞧得有点莫名其秒,举起双手作无辜状:“宝贝,我没说话打断你。”

  “对不起,是我想到别的事了!”李明萱笑着解释,收回思絮继续讲诉自己的故事,“事实上,那一次并不是在野外平坦的地方随便走走,而是实实在在地爬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