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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到了自己终于要解脱了,我露出了雅男走后的第一次笑容。

  但是,我没有死成。

  一个星期后,从医院出来,我买了一些礼物,又来到了那家鲜族餐馆.我要谢谢那位没有让我如愿以偿的老板娘。

  老板娘说:你呀,命真大。那天,我感觉你就有些不对劲儿。你出了门后,我一直跟着你后面,可等你进了你们校门就不见了。我和你的同学找了你大半夜。

  等我们发现你时,你已经奄奄一息。其实吧,也不是我救了你,是老天不让你死。

  当时,用手电筒一照,我看到你那条胳膊上密密麻麻地一层蚂蚁,要不是它们这些小东西,我估摸着你的血早就流干了。

  老板娘最后说:小伙子,我看你人挺不错的,以后可别再干傻事儿。有啥想不开的,就和以前一样,来这儿坐坐,喝几盃酒,回去好好睡一觉就什么全忘了。

  是啊,好好睡一觉,就什么都全忘了。我多么希望真的这样。

  爱也爱过,痛也痛过,苦也苦过,死也死过.刚刚二十岁出头的的我,就已看破红尘.毕业分配到北京一家通讯社后,我很快就策马挺枪,又一头冲进了女人堆儿。

  不为爱,也没有爱,衹为那床上的鸟鸣莺啼,虎啸龙吟。

  八十年代中期那会儿,当记者的,还比较吃香,不象现在,跟苍蝇似的,嗡嗡的,走那儿那儿烦。

  名校毕业,科班出身,二十岁刚刚出头的我,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