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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支援

  当地代理人作战的船舱模块全都塞进舰体内,同时尽可能保证隐身能力——幕后

  支持者可不能光明正大登上战争舞台。至于保障航路畅通和确保本国领海安全等

  可能涉及「可控」海上冲突的任务,则交由经过各种现代化改造的旧式战舰来完

  成。最后的结果就是,几乎每艘新型战舰都会同时具备人员运输能力(空降/登

  陆)以及「合适且足够的」远程打击武备。这些舰船的目标是在代理人战争爆发

  后迅速而隐秘的将己方的支援力量投送到战场上从而帮助自己的代理人改变战局

  走向,并且驱离可能存在的敌方支援舰船。直到深海战争爆发前十年左右,当争

  夺的焦点回到海洋时,各国设计师才开始重新论证制以海权争夺任务为目标的作

  战舰艇设计,最后能赶上战争初期的舰队作战型舰船并不多。也正因为如此,初

  创的海洋安全理事会所掌控的主力作战舰船,大多是缺乏攻坚能力的代理人战争

  型多功能战舰。然而对于谜一样的深海来说,人类的隐身设计并不能有效的干扰

  它们的探测及火控系统(如果它们真的是机械生命的话),而人类舰船上搭载的

  陆战队对从不上岸的它们也毫无作用。

  结果可想而知,深海战争初期,理事会麾下各支联合特遣舰队都没有能在大

  洋上取得优势,尽管重新控制了部分海域,但是自身战损也不容忽视。安全理事

  会的智库们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如果战争再按照这个交换比打下去,最多五到六

  年,严重依赖海底资源而无力保障开采进程安全的人类会彻底丧失远洋作战能力,

  只能龟缩在近海苟延残喘。甚至近海防御舰队也会因为持续不断的护航任务而不

  断「失血」,最终诸国掌控的海上航道宽度和长度将会锐减。海洋安全理事会迫

  切需要新的作战力量来代替旧日代理人战争时期设计的多功能战舰。

  智库们认为新的海上作战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几点:,造价和维护费用足

  够便宜,因为人类在保障海洋资源能够安全开发之前无力投入大量资源,但是为

  了满足战争需求,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单位同时保持作战能力;第二,和作战任务

  匹配的火力投送能力,新的作战力量必须能够保证摧毁它们遇到的一切深海力量,

  而不仅仅是击退威胁航道安全的深海单位;第三,搭载基于深海单位的特性所开

  发的针对性和火控系统,使其能拥有更有效的对深海预警及打击能力第四,

  建造难度不能过高,以便于技术路线不同的诸国能动员足够的产能进行批量建造,

  以求让各支联合特遣舰队能尽快换装。

  这些要求与联合特遣舰队反馈回来的作战记录相结合后,被迅速汇总成具体

  的技术指标分发到各国军用船舶设计单位处。

  正当收到设计要求的诸国船舶设计师绞尽脑汁之际,多日废寝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