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部分
��么自己少不得也尽一份绵薄之力了。

  都去么?很好,我最喜欢人多了。——暗暗地发笑,既然都去,那就再好不过。

  “行,昊鹰跟着去,我还放心些。”夏玉堂点点头,其实他早就看中了朱昊鹰做自己家的女婿,只是女儿还小,不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不过也好,先培养培养感情,省的这个小恶魔长大后没人要。

  凯恩原本是朱昊鹰的同学,留学期间也曾学过击剑术。听说大家都去狩猎,心里痒痒,少不得也要跟着去。朱昊鹰原本就有安排,自然不介意多带上一个。

  饭后,朱昊鹰安排人把自己的母亲和夏玉堂都送回去,自己却带着夏文渊,风轻,夏文嬛和凯恩五个人往酒店的后门走去。本来朱昊鹰的母亲不放心,要他们带上几个警卫员,夏玉堂却笑道:“军人出身的孩子若连个獐狼野狍都打不过,我夏玉堂这张老脸都要丢尽了。”

  如此,五个人一起随着酒店的服务员直奔后面的狩猎场。

  在狩猎场的入口处,又一排红砖红瓦的平房,门口有人跟朱昊鹰打招呼,朱昊鹰带着几人进了一间屋子,屋子不大,但一面墙上都是冷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应有尽有。另外一面墙摆了一溜儿衣架,每个衣架上都挂着一身迷彩服。

  看来,这乃是装备间。

  “每人选一样趁手的兵器,等会儿遇到豺狼,可以毫不留情的冲上去。”朱昊鹰笑笑,自己先去拿了一件迷彩服进了一侧的小门。

  “呜呜,没有我能穿的衣服哦?”夏文嬛个子还小,这里的迷彩装都不适合她。

  不过幸好今天夏文嬛没穿裙子,而是穿了一件红色v领带有卡通图案的t恤衫,。红色是夏文嬛喜爱的颜色,在这种颜色的衬托下,她的小脸红扑扑地,像个熟透的番茄,路人见到都情不自禁地想上去捏一把她r乎乎的小脸。下身是蓝色牛仔短裤,短裤不算太短,包裹着她圆滚滚的小p股和大腿,刚好在膝盖以上,白色的运动袜,白色的运动鞋。这一身打扮倒是很青春,只是不知道见了野兽会怎么样。

  而风轻却恰好穿着裙子。因为今天是音乐课的第一天,她还想着去上课总不会跟人打架,所以穿上了平时不怎么穿的雪白长裙。“我也不打算换衣服。”风轻看了看那些衣服,虽然都是新的,但风轻还是不喜欢。不过就是几只獐子狍子之类的东西,何必如此兴师动众?

  夏文渊和凯恩则都挑了衣服各自进了更衣室,风轻却走到了兵器架前去参观。

  都是好兵器啊,不知这家酒店的老板是谁,肯花这样的大手笔打造这个狩猎场。或者说,这个狩猎场本身就是夏文渊朱昊鹰这样的一品高干子弟的游乐园?

  三个男人皆换了一身迷彩从更衣室里出来,不同的相貌身材却显露出同样的阳刚之气。风轻淡淡一笑,这些家伙穿上军装真的比原来帅了好多,尤其是夏文渊,他似乎天生就是穿军装的料,这样简单的一身迷彩穿在他的身上,都能透出一股凛冽的正义来。

  “你喜欢用这个?”夏文渊以外的看着风轻手里的一把钢叉,这种武器虽然杀伤力可以,但却不够灵巧。真不知这个女人是怎么想的,他总以为她是适合用剑的,不想却选了钢叉。

  “猎户不都是带着这个吗?不要忘了我们是去打猎,又不是跟谁决斗。”风轻笑笑,把手中的钢叉晃了晃,金色的钢叉闪这金光,映照着她的脸有些绚烂起来。

  “七七呢?好歹你也拿一件防身之物。”夏文渊看着自己的宝贝妹妹,想了想,最终还是把自己腰上的配枪摘下来递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