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
msp;电视里有位专家说过,如果二十一天做同样的事情,那么就会形成习惯,比如对着一个人,就会习惯这个人,而他们在一起已经超过二十一天了。

  从他堂而皇之地来到她小小不足三十坪的老公寓,从此就乐不思蜀了,他家明明很大、很豪华,水蓝想不通他干嘛非要来跟她挤。

  难道是怕她跑路?可是他现在是征信社的老板,她就是想逃,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啊!

  同样的,也是从那天开始,她的屋子里冒出许多不属于她的东西。

  鞋架上摆着他的拖鞋,冰箱里有他的啤酒,洗衣篮里扔着他换下来的t恤和睡裤,浴室镜台上她的红色漱口杯里,新加入了一支蓝色的牙刷,而他的刮胡刀很不规矩地摆放在她的化妆水旁边。

  水蓝不知道自己和他,现在到底应该算什么关系。她每天早晨都在他怀里醒来,吃过他做的早餐,他会开车亲自送她到某大厦的办公大楼门口,看着他的车离开,她再穿过两条街去“安生”,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不敢想他得知真相的后果,也知道纸包不住火,可是现在,除了得过且过,能瞒了一天是一天吧!

  下班回家的时光是一天最美好的,只要他有时间,就会和她一同煮饭、洗碗、散步,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被幸福的光环暖暖地笼罩着。到了床上,他的胃口一如既往地好,化身成为那只叫“饕餮”的野兽,把她当裹腹的美食大餐享用,每晚都变着花样地折腾她,非着她楚楚可怜地求饶才肯结束。

  太幸福的生活,常常教人患得患失,就像小时候没吃过糖,不知道那是甜的,吃不到也不觉得难过,可真正尝过它的味道,哪日被大人告诫吃多了会蛀牙,心里也还是悄悄惦记着想吃个饱。她已经尝到了幸福的滋味,逐渐变得贪心起来,她害怕哪天就会尝不到这种滋味了。

  心情复杂地将晾干的衣物从衣架上收下来,水蓝轻轻地关上阳台上的门,准备出去赴约。

  最近这两天,欧驰好像特别地忙碌,早上出去,总是到了晚上才回来,还有几天会在半夜三更才爬上床……他自作主张地拿着她的钥匙去外面打的那一副,到今天终是派上了用场。

  今天的天空一直都是yy的,方格窗敞开着,却没有阳光洒进来,似乎又快要下雨了。

  简单地换上白色的七分袖衬衫和蓝色碎花的半裙,她拿了伞就出了门,不过刚刚走出公寓,就听到身后不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两声了亮的喇叭声。

  水蓝并没在意,继续往前走,谁知“叭叭”又是两声,很明显是冲她来的。

  她以为是欧驰,期待地回过头,谁知一辆从没见过的车子在她身边停下,车窗很快摇下,露出男人陌生喜悦的小脸。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衣冠楚楚,文质彬彬,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水蓝确定自己应该不认识这个人。

  “小姐,你好,还记得我吗?”男人笑着对她打招呼,并礼貌地下了车,站在她面前。

  水蓝盯着男人的脸,盯了大概足足有一分钟的样子,终于皱了一下眉头,缓缓道:“不记得。”

  “忘了吗?上个月在便利商店,我们见过的。”男人提醒她。

  自从那天见过她,他有空就在这附近闲晃,期盼能遇到心仪的佳人,今天好不容易碰上了,可惜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不记得他了,清亮的水眸里全是疑惑和防备。不过没关系,凭自己各方面优质的案件,他有信心能追到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

  “小姐,原来你住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