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真,男孩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出租屋的床上搂着她说的,男孩说话时的目光,只是馋她的身子而已。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在床上说的话!

  男孩走了。

  带着他的钱,还有她的钱走了,留下怀孕的她。

  吴丽华堕入黑夜。

  她学会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上天给了她一张不错的脸蛋,以及一副极好的身材,她没有浪费天赋。

  很快,她有了自己的出租屋。

  有了自己的漂亮衣服。

  她还有多余的钱寄回去,家里修了房子,弟弟妹妹都能读书。

  她很累。

  游走在黑夜里,卑微如狗。

  她丝毫不觉得幸福,她知道自己在违法犯罪,她只想早日挣够钱,让家人和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然后……再为自己的罪恶赎罪。

  她恨男人,今生不打算结婚,等以后有钱了,就去领养或者资助和她一样生来贫困的孩子。

  她也越发憎恨着那些肉欲男人。

  直到六十年前。

  清晨,她醒来时已换上假面,希望侍候好身畔男人的同时,用甜言蜜语让他多给一点小费。

  然而……

  男人不在。

  整个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她被一层玄光囚禁在一座空城里。

  再然后,她得到了一张弓,一把刀。

  弓是“射日”。

  刀是“遗忘”。

  皆是仿品。

  真正的射日和遗忘,在九州。

  她得到的功法来自巫族。

  巫族以肉身见长,吴丽华练了三年,她发现自己的肉身大概已经到了武侠小说里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地步,按照功法所述,一旦大成,足以肉身登仙。

  她不懂。

  但她明白一个道理,她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卑微的黑夜女子。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她向往着……

  然后,她所在的空城里来了个人,一个男人,很巧很巧,正是当年在电子厂骗了她的身体也骗了她所有积蓄的男孩。

  他没认出她来。

  他用刀。

  她打不赢。

  独孤了几十年的男人,没有一刀杀了她,而是想剥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动手。

  她等待着时机。

  在男人嗷嗷叫着的最后时刻,她出手了。

  吴丽华永远都记得,那个长大后依然是个人渣的男孩在最后时刻的惊恐和绝望,她很喜欢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杀的第二个男人,很遗憾,不是当年那个老板。

  现在,她要杀第三个男人。

  盯着李凤栖,“所以你们男人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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