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


  今天听闻某位读者跟另一位作者不止一次抱怨我没坑品,致使这位作者都听厌了。

  让我觉得很诧异,因为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坑品还不错的作者。【思考】

  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端上来,认真的说一说。

  我不知道在这位读者眼中所谓的有坑品是什麽意思,每天日更五千字,月更十五万,抛开自己所有的工作、学习、生活、私事、私生活、交际、娱乐不去管,只要有空就应该坐在这里写文且每一千字卖4分钱?

  或许没有这麽苛刻,但总归是这位读者想看的时候就应该能看到的意思吧,不知道我说的对还是不对。

  不过这也没有关系,因为我可以直接了当的告诉有这种想法的人,我做不到。

  所以你可以不用看我的文了,以後遇见我的专栏请你绕行。

  我目前更文的状态,大家也都看到了。闲时多更,忙时少更。有灵感的时候一天两三更,没灵感的时候两三四五月不更。

  v文不坑,但是不一定什麽时候更。

  总结下来我自己看看,或许还真不是什麽有坑品的作者吧……【笑】

  但是我就这样,我目前的现状只允许我这样。所以,不能接受的人,看到这里,也一样可以删除收藏,绕行。

  解释的多了,很没有意思。就算你骂死我,我也做不来无米之炊。你或许理解不了我,想理解我就自己开一个专栏写上一二百万字试试。但是我能理解你,因为我自己也追文,也追剧。也喜欢看过程,也喜欢看结局,

  我自己不喜欢一直开空头支票不去兑现的作者,所以我尽量避免这种行为。你们问我什麽时候更新,什麽时候完结,不知道我就说不知道。没灵感我就说没灵感。我不认为这比我说,很快更,明天就更,後天就更,然後一遇上急事不能更就又出来道歉再许下下一次未知的承诺要来的更可鄙。

  有时候想想,写文真是一件受累不讨好的活儿。明明就是个娱乐,应该是大家都开心的事儿。为什麽到最後总是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我签的合约规定我一个月更最少一万字,除了实在没灵感暂完结的文,我全部都能做到而且还不止这些数字。v文规定,我们v之前要放至少2万字的免费文。我每一篇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放够了这些字数。

  所以请不要质疑你们手中的鲜币花在了没用的地方,我没有坑过你们。也许我不能做到每天每夜都文思泉涌,但是我已经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篇文。

  如果实在不能接受我的更文速度,不能接受我请假或者更文慢了的那些原因。你也可以理解为跟你懒得投票懒得留言懒得刷鲜一个理由我是懒得更文,不知道这样想有没有让你觉得好过一些。

  好了,废话就说这麽多,今天的话题很沈重。但是我想来想去,觉得要是想日子过得安稳,就得把早晚会得罪的读者先“得罪”光了比较好。

  我已经做好了一夜之间,被删除收藏无数的准备。但是我还是决定说。

  写了这麽长时间的文,我不奢望有死忠的圣母读者。我无论做什麽她都会无条件的包容与接受。那样太不靠谱了,也没必要。

  但是我更不想要大爷读者,觉得想看文的时候我就得更给你看不然就翻脸的那种。您出门左转,慢走不送。像您菲薄我一样,我其实也不怎麽乐意看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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