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 快哉风|24.恩仇(三)
��胆子。现在却终于明白了,人的本事并不长在年龄上。有人年过半百,却除了会做官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有人不过二十出头,却犹如虎啸谷,天地为之色变。

  五十步,洺州营勇士步伐不变,继续前进。四十步,洺州营的勇士跨过受伤的袍泽,继续向前。三十步,二十步,终于,魏郡太守麴稜的嗓子能发出了声音,像杀猪般惨嚎起来。他知道自己这样做很丢人,却没有其他任何手段来缓解心脏上所承受的压力。

  啊啊啊麴稜厉声惨嚎,同时被自己的举止羞得无地自容。但没有人回头看他,对面的洺州勇士终于开始冲锋了。一手举着横刀,一手提着圆盾,嗓子里喷发出猛兽的怒吼:啊啊啊啊啊啊

  人未至,声浪先到。犹如有实质的巨浪般,轰然拍在了魏郡乡勇的脑门上,将仓促组织起来的防守人墙拍得摇摇欲坠。几个心智不坚定的农夫丢下兵器,双手抱着耳朵蹲了下去。更多的牙关紧咬,苦苦支撑,手中的兵器却不停地上下颤抖。

  红彤彤的烟云下,洺州弟兄从夕阳的光芒中涌出来,撕开一切险阻,将魏郡乡勇冲得人仰马翻。

  一鼓,阵破,窦家军土崩瓦解。

  张瑾带着几个亲兵,冲杀在洺州营队伍的第一线。

  这一仗是为了王伏宝打的。眼下洺州营的众弟兄,很多人不愿意再提起当年的仇恨。可能包括程名振本人在内,大伙都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宁,把目前的舒适生活看得比仇恨重得多。是他、屠英和刘十七等少数人一直撺掇着教头请缨出征的,所以,他必须冲在所有人的前面,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把别人的命看得跟自己的命一样重,自己没有拿弟兄们的命当枪使唤。

  一名披着劣质皮甲的乡勇被他兜头砍倒,血如泉水般溅了满脸。那种滚烫的感觉让张瑾打了个激灵,但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另外一名敌人吸引了过去。那是一个酒糟鼻子的家伙,肥胖的身形和手中的水火棍,无形中都在证明着他以前的身份。张瑾最恨的就是这些家伙,在他眼里,官府的爪牙个个都十恶不赦。抬手一刀,他将对方迎头砸下来的水火棍削去了半截。再一抡胳膊,酒糟鼻子的家伙惨叫着倒下,双手拼命地试图掩住脖子的上伤口。一串串血珠在他五指下喷射出来,染红满地霜草。

  没有半分迟疑,张瑾的战靴跨过倒地者,冲向今天第三个对手。此人还是个少年,稚嫩的脸上充满了恐惧,见张瑾凶神恶煞般接连两名伙伴,他想得不是如何给袍泽复仇,而是惨叫一声,转身向后逃去。过于密集的队形阻挡了他的去路,张瑾三步两步从背后追上了猎物,刀锋斜着向下一拖,干净利落地在猎物脊背上开了条两尺多长的口子。

  这是当年王伏宝亲手传授给他的杀人秘笈。窦家军物资匮乏,军械全靠从官兵手中缴获。所以杀人时不提倡将横刀像斧子那般直上直下地砍,而是充分发挥抽和拖两字要诀。由这种手法造成的伤口,巨大而恐怕。敌人往往不是直接被兵器,而是活活把身体里的血液流干。

  不看已经仆倒在地上的猎物。张瑾继续怒吼前冲。几名来不及逃散的乡勇出了最后的狠劲儿,纷纷将兵器向他递过来。这种一看就知道没经过仔细训练的招数,对百战余生的张瑾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身子侧向一拧,他就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杆木矛避了过去。然后斜向上步,用横刀扫掉半颗脑袋。接着单臂下垂,夹住身边的矛杆,腰部陡然发力。握矛的乡勇猝不及防,身子被矛杆带着晃了几晃,眼睁睁地往刀刃上撞。不得己,持矛的乡勇撒手,转身逃命。张瑾用胳膊夹着矛杆逼开另外一名对手,横刀回抡,砍掉第四名敌人的一只胳膊。然后将木矛抄起了,奋力一掷。逃走者才奔出不到五步,便被自己的兵器从背后刺穿,牢牢地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