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客-关于那个时代的记忆(13-14)
方面,她还是想学做蛋糕面点,她喜欢做那个,现在才学会一点,不做

  就费了。

  可让她早上四点多,天都还没亮,就一个人走去上班,我实在不放心。

  我把老文,穆姐都喊到一起,商量着这事。

  他们两个意见,和我一样。

  在他们看来,小筝就是个女大学生。

  虽然她只读过职业高中,但气质确实有那么点意思。

  所以,他们认为,像小筝这样的,应该在写字楼里上班,再不济,也该找个

  文职秘书类的工作,而不该天天站那卖面包蛋糕。

  小筝样貌柔弱,可却是个很有主见的,她就是想学那个,而且做了快一年了

  ,也不想半路放弃。

  我说,我起来送她,倒没什么问题,反正回来还可以接着睡。

  我现在的工作,也满适应的了,不会觉得有多累。

  就算是困了,大不了坐车的时候补一觉。

  可就算是这样,还有一个问题:我如果出差不回来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老文主动接了任务,说要是我不在,他就去送一下。

  老实说,也只能是他了,穆姐和我工作性质是一样的,我不在的话,她也不

  可能在的。

  小筝还是说,没必要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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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她以前的同事,不也一样上早班,也没见有什么事。

  老文马上说:人家长的丑,你长的漂亮。

  人家都是养家婆了,你正年轻不是。

  于是,这又牵扯出另一个问题。

  真要每天四点多起来,还住在公司的宿舍,就有点不方便了。

  出去又回来,不可能一点动静没有。

  这搞的别人有意见,也不大好。

  老文便建议,不如我和他都搬过来住。

  反正在广州,这样的也不是少数。

  小夫妻也好,恋爱朋友也好,甚至不认识的,住到一起,也都不奇怪。

  以前,我和小筝的关系并未公开,再说那会到广州也不久。

  现在老文说起,感觉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了。

  小筝倒不觉得,住在一起有什么,只是想着那样,我们每天起来,就得吵着

  他们两个了。

  老文马上接道:没事没事,只要能天天抱着老婆睡觉。

  你一晚吵我三次都成。

  穆姐可能想的是,反正我和老文搬不搬,她都要出一半的钱,所以也没反对。

  这样一商量,好像这事就解决了。

  但马上又有了个新的问题:如果我和穆姐出差去了,那房间里岂不是只省下

  了老文和小筝?老文拍着胸脯说:他的人口,是钢钢的,有什么信不过的。

  我们其它三个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