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
�子。有一种女人,天生不讨人喜欢。那就是女身男相的人。这种人身材骨架声音谈吐,全是男人的样子,可身子偏偏是个女人。所谓克夫命,就是这样的人。

  她们明明是个女人,可是做事硬要跟男人争锋。争好处时,她们是男人,要跟男人一样平分秋色。到了干活做事的时候,她们又要做女人。

  谁知道她们到底是什么。

  看着那两个货色越跑越远。天魁也准保备走了。这个地方不能长呆。这两个家伙,要是跑到山下沟底,叫来了别人,特别是保安团的人,那可不是好玩的。因为他们手里也有家伙,天魁毕竟是一个人。好汉难敌三只手。不能在这里长呆了。

  天魁手里提着枪,他知道,这东西在大白天,在蓝田这个地界不能露白。谁见了也会认出来他是干什么的。那等于白白地去送死。

  天魁解开那个男人留下的那袋子麻,把他们解开。从中取出一把,解开来了。麻皮们披拂下来,头上束着,尾巴散开。天魁把自己的小马枪塞在麻中间,用一把麻包了起来。然后把麻皮折叠成截,再扎起来。

  猛一看,好象这把麻是弄得多了一些,有些肥胖。再取出其余的麻把子,把他们弄成和这一把一样的长短,把藏枪的那把放在麻把子的最中间,一齐扎起来。外面再用破袋子装起来。

  弄好了这一切,天魁轻松地撒了一泡n。现在,他决定去金山找一个牧护关出去的老光g,他的名字叫王安娃。

  自从跑出来,天魁知道自己不能再回去了。因为干了海龙,这事迟早要发,自己手里的这把枪,也是迟早要露白的。这事王满银知道。可是他死了,给人活埋了,再也不会说话了。还有就是玉观音可能知道。这个娘们最让人不放心,跟那个男人也有一腿,迟早是要干掉的。别人不干,天魁自己也要干。

  就是这么几天,也不知道这个玉观音,把天魁的事说给了多少人。娘们嘛,在床上一给别人鼓捣得迷糊了,见人都以为是她的亲爹亲娘,那里还人讲乱讲说的坏处。这种人活在世上是多余的。浪费粮食。

  最可气的是父亲任之初也知道了这事。这个老不死的,胆小,怕事。照他的主意,肯定是让天魁去自首。自首就完了。大家以后全知道他有过枪,干过土匪,以后想跟大家赌赌钱也不行了。人家知道你有家伙,不敢跟你玩,怕你输急了杀人放火。

  老实说,天魁看不起他的父亲。

  这个老家伙,见谁都低头哈腰,一副贱样,一副巴结讨好的样子。天魁和父亲在一起,感觉到很难受,感到父亲给他丢了人。男人嘛,就要活得刚板硬正,怎么能象个娘们一样,见人都露出s情的贱笑?

  回头看看身后的群山,全是黑乎乎的。那是无数的森林。在山与山的交界处,是可怜的沟。山里的人们啊,就住在这里。在沟里时,你说他住的地方大,他说你住的房子高,p,现在看起来,全象是蚂蚁的窝。人们全象是渺小的蚂蚁。在这样的地方,有什么意思。世世代代,就在这里了。真是可怜。

  依天魁看来,人活着就要活得刚强,活一天算一天,活那么长有什么意思。活到走不动了,说不了啦吃不动了,整天躺在炕上,哼哼叽叽,那才是真的生不如死。死有什么可怕,不过是象睡着了一样的一回事。

  死了干净。

  既然活着,就要活出来点名堂,最起码自己高兴,自己随心。一切听别人的,看别人脸色,活得再久,也是一个奴才的命。

  天魁现在把面前绑好的麻袋子扛到了自己房上。他可不是一个常干体力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