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大学。他考上清华,曾轰动方园上百里。大家怎么也想象不出这个十几丈宽的小山沟,怎么会有小子考上这样的学校。后来毕业,一下子去了国外,听说是美国。大家更为他担心了,一个小中国人,将来不会娶一个人高马大的蓝眼睛媳妇吧?可是离得太远,他也不太回来,这话一直没人能问。
任家还有两支花。任清和任秀。都是任家的骄傲。当初县剧团下乡时,团长看中了姐姐任清,要招她,可任忠杰觉得那是下九流的戏子,硬是不让去。于是任清就留在了老家农村。不过她人聪明,这几年养j,也成了气候。妹妹清秀,不爱哥哥们的英武,喜欢医生,卫校毕业,在县城医院成了一名儿科的医生。工作轻松,没有多少事。一天干干净净,还有许多人来找这位漂亮的女医生,这是她的理想:一辈子平平淡淡,轻轻松松,成为小地方受人尊敬的角色。
第五章 外来的逃荒户
老任家的后人这么优秀,可他们的祖先却不怎么的。
任家不是本地的老户。往上数三代,就到了任忠杰的爷爷辈。任忠杰的爷爷叫任之初,一个文文气气的名字。他是那里人,没有人知道;他从那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地人所知道的是,他一搬过好多次家。大约是在四十左右,他从一个叫韩峪川的地方搬到了牧护关。来的时候,是孤身一人。为什么不在韩峪川住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选择了牧护关,更没有人明白。
任之杰是一个身材高大的老头子。身体特别好,说话共鸣音特别大,嗡嗡地响。人们不明白,同样的是一个普通的人,他怎么能从胸腔中发出那样大的声音来呢?他的农活也干得好,什么重活儿,象掮麻捆子,推磨子这些,他都喜欢干。时间不长,他在这一代落住了脚。先是在别人的地上,搭了一个庵子。这是一个特别简单的庵子。砍几棵树,两个一棵捆成一个人字的形状,一排十几个搭成了,上面再放一个横梁,处面苫上茅草,这就是他是初的家。
几年过去了,他手上开始积攒上了一些钱,就买了别人的二亩地,然后正儿八以地盖起来两音土坯房子。
有房有地。就有人张罗着给他找老婆。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愿意嫁给她。好在这个女人没有儿女,户里的别的人也不许招人进门,于是就自愿来嫁给任之初。这个女人个子不高,长得很秀气。按现在的标准,可能是一个标准的美人儿。可农民们不管这些。认为这样的女人,担不了一担水,抱不动一捆柴,样子太瘦,骨架太小,一个就不是农民们要的婆娘。任之初是外地人,他没有能力讲究这些,几十年的光g生活,让他看见一只母蚊子,都是一种让人心动的生物。
结婚以后,两人相敬如宾。生活过得特别好。任之初到处跟人讲,有了这个女人,他也有了主心骨。每逢这个女人和邻居们吵架骂仗了。任之初总是去给人倒歉陪礼。当别人讲了许多关于这个女人的不好,他只是静静地听着,吱吱地抽着旱烟,一声也不响。最后一句话,让对面别人家的女人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你说的全对,可这个女人在我心里就是心肝宝贝,你说说,要是没有了她,我一回到家里来,就好象抓着裤子寻不着裤腰一样。看在我的脸上,有什么不好,有什么气,你就朝着我的身上发着。要骂要打要唾要抽,你现在开始吧。”嘴上说的是这样的话,脸上是笑笑的,有一点痞,有一点坏。别人家的女人心里的气一下子就没有了,连声骂任之初是一个没有出息的货色,三辈子没有见过妇人的腥,拾一个蛤蟆一样的女人,偏就当作了心肝宝贝。
骂是骂了,笑是笑了,周围的女人,暗地里都羡慕起这个癞蛤蟆一样的女人了。不知她积修了多少世,遇着了这样的一个男人。人的模样也好,也会痛女人,身架也高大,见了女人们也会说话。
任家还有两支花。任清和任秀。都是任家的骄傲。当初县剧团下乡时,团长看中了姐姐任清,要招她,可任忠杰觉得那是下九流的戏子,硬是不让去。于是任清就留在了老家农村。不过她人聪明,这几年养j,也成了气候。妹妹清秀,不爱哥哥们的英武,喜欢医生,卫校毕业,在县城医院成了一名儿科的医生。工作轻松,没有多少事。一天干干净净,还有许多人来找这位漂亮的女医生,这是她的理想:一辈子平平淡淡,轻轻松松,成为小地方受人尊敬的角色。
第五章 外来的逃荒户
老任家的后人这么优秀,可他们的祖先却不怎么的。
任家不是本地的老户。往上数三代,就到了任忠杰的爷爷辈。任忠杰的爷爷叫任之初,一个文文气气的名字。他是那里人,没有人知道;他从那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地人所知道的是,他一搬过好多次家。大约是在四十左右,他从一个叫韩峪川的地方搬到了牧护关。来的时候,是孤身一人。为什么不在韩峪川住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选择了牧护关,更没有人明白。
任之杰是一个身材高大的老头子。身体特别好,说话共鸣音特别大,嗡嗡地响。人们不明白,同样的是一个普通的人,他怎么能从胸腔中发出那样大的声音来呢?他的农活也干得好,什么重活儿,象掮麻捆子,推磨子这些,他都喜欢干。时间不长,他在这一代落住了脚。先是在别人的地上,搭了一个庵子。这是一个特别简单的庵子。砍几棵树,两个一棵捆成一个人字的形状,一排十几个搭成了,上面再放一个横梁,处面苫上茅草,这就是他是初的家。
几年过去了,他手上开始积攒上了一些钱,就买了别人的二亩地,然后正儿八以地盖起来两音土坯房子。
有房有地。就有人张罗着给他找老婆。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愿意嫁给她。好在这个女人没有儿女,户里的别的人也不许招人进门,于是就自愿来嫁给任之初。这个女人个子不高,长得很秀气。按现在的标准,可能是一个标准的美人儿。可农民们不管这些。认为这样的女人,担不了一担水,抱不动一捆柴,样子太瘦,骨架太小,一个就不是农民们要的婆娘。任之初是外地人,他没有能力讲究这些,几十年的光g生活,让他看见一只母蚊子,都是一种让人心动的生物。
结婚以后,两人相敬如宾。生活过得特别好。任之初到处跟人讲,有了这个女人,他也有了主心骨。每逢这个女人和邻居们吵架骂仗了。任之初总是去给人倒歉陪礼。当别人讲了许多关于这个女人的不好,他只是静静地听着,吱吱地抽着旱烟,一声也不响。最后一句话,让对面别人家的女人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你说的全对,可这个女人在我心里就是心肝宝贝,你说说,要是没有了她,我一回到家里来,就好象抓着裤子寻不着裤腰一样。看在我的脸上,有什么不好,有什么气,你就朝着我的身上发着。要骂要打要唾要抽,你现在开始吧。”嘴上说的是这样的话,脸上是笑笑的,有一点痞,有一点坏。别人家的女人心里的气一下子就没有了,连声骂任之初是一个没有出息的货色,三辈子没有见过妇人的腥,拾一个蛤蟆一样的女人,偏就当作了心肝宝贝。
骂是骂了,笑是笑了,周围的女人,暗地里都羡慕起这个癞蛤蟆一样的女人了。不知她积修了多少世,遇着了这样的一个男人。人的模样也好,也会痛女人,身架也高大,见了女人们也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