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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是她的,既然是她的东西,那她当然可以随意处置。她把他当垃圾一样扔了,还要他记着,记一辈子。

  他就是个笑话,是个傻子,是轻敌的败军、落水狗。

  办公室接到电话,问前两天送过来的文件是否批阅了,明天的会议如何如何。

  周广陵心烦意乱地把前两天积攒的文件潦草看完、签字,然后点起烟在书柜前面驻足。眼睛平视的两层摆满了书,有些看过了,有些还没拆封。

  抽了一半的烟灭在烟灰缸里,周广陵走回书柜前发狂似的把书一摞一摞地砸在地上,语文教材、教育学着作还有名着小说散落堆迭。都是送王照安回家那天买的。他还得意自己开了窍,知道以后根据什么去听她心里的话,看她走过的路。真贱啊。

  他蹲下身去捡起一本来,是王照安最喜欢的音乐剧的原着。

  翻开夹着书签的地方,书页上写着,“地上有一盏昏黄的灯笼,照亮了一个地下泉眼,泉水咕噜咕噜地冒出来,然后迅速渗透到我身下的地面。我头枕着那个黑衣人的膝盖……”

  他两指捏住右半边书本的上端,另一只手猛地用力,把书从书脊处硬生生撕开。

  又捡起一本,不是小说。这本书很厚,名词和理论很多而且枯燥,对他而言,这比当初叶秋实给他安排的那些金融财经之类的课程还要难学。可是王照安学这门课学得很好,所以他读的时候很有劲头。

  这本书实在是厚,撕起来都那么费力气。周广陵坐在地上,咬着牙用两条手臂的力量去拆那本书,终于把它拆成了一小迭一小迭。他拿起一份来,转身喂给碎纸机。

  纸张破开的声音刺啦刺啦的在屋子里响个不停,碎纸机很快饱了,他把碎纸机肚子里的纸屑一股脑倒出来,然后再喂,再倒,再喂,再倒。到最后他撕书撕得手臂肌肉酸痛颤抖,可那摊了一地的书才消失了五成。

  周广陵摘下眼镜合到一边,鼻腔里全是新书的纸张味油墨味。

  茫然地看着自己被如山堆砌的白色碎屑和书籍残骸包围,他缓缓弓下背,掌根按了按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