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下的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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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標準的蠢蛋道理。」

  「哈。有些時候蠢蛋總是活著比普通人要快樂得多了。正所謂『天公疼憨人』,就是這個道理。有時候人的痛苦就是因為過得太精明。」

  這傢伙也算是有意思的人。

  「你勒?」

  「我?」我什麼?

  「你也挺蠢的樣子,要不要當我的朋友?唉,天下的蠢蛋已經不多了。」

  如果是平常的話,我會把他當白痴醉漢看,但不知道為啥,他這樣分享自己的事、完全與我無關的事時──

  我意外的覺得很有趣。

  我回應他:「可以啊。」在這一瞬間,時間彷彿慢了下來。

  ──這一種微薄的承諾,勾起了我腦中身沉的聲音:

  「我們連床都上過了,應該要算是男女朋友吧?」「對對對,妳是我的女人。」接著,我脫掉了那個在我記憶裡逐漸模糊的女人內褲。

  「兄弟,為了你擋了這一刀,夠義氣吧!」「好哥們,以後有人要傷你,盡管跟我說吧。」接著,我伸手探入了這兄弟的口袋,偷掏出了這兄弟的皮包。

  「小子,為了你,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銀兩,你可千萬別說你對我不是真心的呀。」「我當然是真心的呀。」接著,我騙了這老、胖、臭、兼之十分飢渴的女人一百萬。我愛的,當然是這又胖又飢渴的女人的錢。

  ──敷衍別人的話,我已經說了夠多的了。

  但這一句「可以呀。」我卻自覺說的誠懇極了。

  這是怎麼一回事?

  難道是因為我不需要有女人,不需要有兄弟,不需要有錢?

  而需要一個蠢蛋朋友?

  「蠢蛋朋友,你臉色怎麼這麼嚴肅?雖然當上我的朋友是不幸了些,但總不是死爹死娘呀。」

  「……我過的很不快樂。」

  而你那種在愚蠢之中,卻還可以快樂成那樣的模樣,引起了我的忌妒。

  「不快樂到想要死嗎?」

  他,這隻傻羊,竟然就這麼的笑著對我說這句話。

  他講這句話,不是因為喝醉嗎?

  他醉了吧?

  「我很想死。」

  我也醉了吧。

  我隱約聽見他淡淡說:

  「想死的人做的事情都和別人不一樣,像你這樣人,故事一定很特別,很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