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成份的,否则为什么两个女人一同跳就觉得无聊呢?

  装扮得很像样的人,在像样的地方出现,看见同类,也被看见,这就是社交。话说多了怕露出破绽,一直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这“哈哈哈”的部分实在是颇为吃力的;为了要避免交换思想,所以要造出各种谈话的替代品,例如“手谈”。跳舞是“脚谈”,本来比麻将扑克只有好,因为比较基本,是最无伤的两性接触。但是里面艺术的成份,如果有的话,只是反面的:跳舞跳得好的人没有恶劣重拙的姿态,不踩对方的脚尖,如此而已。什么都讲究一个“写意相”,所以我们的文明变得很淡薄。

  外国的老式跳舞,也还不是这样的,有深艳的感情,契诃夫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是我所看见的写跳舞最好的文章:“她又和一个高大的军官跳波兰舞;他动得很慢,仿佛是着了衣服的死尸,缩着肩和胸,很疲倦地踏着脚。——他跳得很吃力的,而她又偏偏以她的美貌和赤裸裸的颈子鼓动他,刺激他;她的眼睛挑拨地燃起火来,她的动作是热情的,他渐渐地不行了,举起手向着她,死板得同国王一样。

  “看的人齐声喝采:”好呀!好呀!‘“但是,渐渐的那高大的军官也兴奋起来了;他慢慢地活泼起来,为她的美丽所克服,跳得异常轻快,而她呢,只是移动她的肩部,狡狯地看着他,仿佛现在她做了王后,他做了她的奴隶。”

  现在的探戈,情调和这略有点相像,可是到底不同。探戈来自西班牙。西班牙是个穷地方,初发现美洲殖民地的时候大阔过一阵,阔得荒唐闪烁,一船一船的金银宝贝往家里运。

  很快地又败落下来,过往的华美只留下一点累赘的回忆,女人头上披的黑累丝纱,头发上插的玳瑁嵌宝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鲜红的阔腰带,毒药,匕首,抛一朵玫瑰花给斗牛的英雄——没有罗曼斯,只有罗曼斯的规矩。这夸大,残酷,黑地飞金的民族,当初的发财,因为太突兀,本就有噩梦的阴惨离奇,现在的穷也是穷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绝望。他们的跳舞带一点凄凉的酒意,可是心里发空,再也灌不醉自己,行动还是有许多虚文,许多讲究。永远是循规蹈矩地拉长了的进攻回避,半推半就,一放一收的拉锯战,有礼貌的淫荡。

  这种罗嗦,现代人是并不喜欢的,因此探戈不甚流行,舞场里不过偶然请两个专家来表演一下,以资点缀。

  美国有一阵子举国若狂跳着 jitterbugs(翻译出来这种舞可以叫做“惊蛰”),大家排队开步走像在幼稚园的操场上,走几步,擎起一只手,大叫一声“哦咦!”叫着,叫着,兴奋起来,拼命踢跳,跳到筋疲力尽为止。倦怠的交际花,商人,主妇,都在这里得到解放,返老还童了。可是头脑简单不一定是稚气。孩子的跳舞并不是这样的,倒近于伊莎多娜。邓肯提倡的自由式,如果有格律,也是比较悠悠然的。

  印度有一种癫狂的舞,也与这个不同,舞者剧烈地抖动着,屈着膝盖,身子矮了一截,两腿不知怎样绞来绞去,身子底下烧了个火炉似地,坐立不安。那音乐也是痒得难堪,高而尖的,抓爬的聒噪。歌者嘴里就像含了热汤,喉咙颤抖不定。这种舞的好,因为它仿佛是只能如此的,与他们的气候与生活环境相谐和,以此有永久性。地球上最早开始有动物,是在泥沼里。那时候到处是泥沼,终年湿热,树木不生,只有一丝丝壮大的厚叶子水草。太阳炎炎晒在污黑的水面上,水底有小的东西蠢动起来了,那么剧烈的活动,可是没有形式,类如气体的蒸发。看似龌龊,其实只是混沌。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那样元气旺盛的东西是不龌龊的。这种印度舞就是如此。

  文明人要原始也原始不了;他们对野蛮没有恐怖,也没有尊敬。他们自以为他们疲倦了的时候可以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