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都比不上绝望。

  “林德?”魔王的声音把林德吓了一跳,他揉揉眼睛,努力把自己从之前的情绪中抽出。他也像撒穆尔那样崇拜魔王,但是他不会愚蠢到跨过那条线。

  “利未安森,要不要吃点早点?”林德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能够很自然地直呼魔王大名。

  但这个小细节被魔王注意到了,他微微抬起下巴:“我要吃三十三个麦旋风。”

  这么多不会坏肚子吗?

  林德脸皮抽抽——他决定知足,麦旋风他起码买得起还知道那里有卖,如果魔王突发奇想想吃公主……那真是杀了他也做不到。

  不过,林德还是有问题很在意:“为什么是三十三个?”

  魔王认认真真地给他算账:“我以前每顿是三头野牛,一头野牛的重量是两个人的,也就是六个人。一个人五十元,一个麦旋风是九块,替换过来就是三十三个麦旋风。”

  林德突然就为人类感到了由衷的悲哀。

  在魔王的眼中,一个人的存在只有五又九分之五个麦旋风的意义。

  ……

  因为三十三个麦旋风不方便外卖,最后林德和魔王还是坐在了麦当劳的角落里。魔王吃东西速度很快,但可惜的是,和林德经常在小说里见到的“又快又优雅”的进餐方式没什么关系……一口一个,连勺带盒,连嚼都不需要的吃饭法,看得林德各种崇拜。

  真不愧为他家的魔王。

  这么威武雄壮的吃饭方式,哪个主角能做到!

  在魔王吃饭的这期间,林德抽空把手机买了,特地选了可以砸核桃挡子弹的诺基亚,然后把它贴满水钻,甚至连屏幕都不放过——反正龙的视野和人类的不同,水钻不妨碍魔王打僵尸的。

  魔王果然对该手机赞不绝口。

  “堂哥,你让我好找啊。”离中午十二点还差几分钟,林芸芸出现在了麦当劳。她今天穿了一件胸口映着日番谷冬狮郎图案的白色t恤,背着单反相机,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看起来又干净又清爽。

  林德一时有些尴尬,约在门口见,结果却需要林芸芸找到麦当劳来:“你来的好早啊。”

  “因为没有事情做啊!”林芸芸一脸崩溃地坐下来,“哈哈哈,没有网络的世界和原始人到底有什么差别啊,这绝对是教育我们感恩科技的发展吧吧吧……”

  魔王一脸淡定地把最后一个麦旋风吞进去了,然后对林德微微一笑:“看,外面有头猪飞过。”

  林德扭头,再回头,愕然发现魔王和林芸芸一起不见了。

  ——这绝逼是魔王林芸芸跑了,他肯定要做什么事情不想让林德知道。

  但你不让他知道,林德就越担心啊!

  林德从麦当劳里面冲到马路上,一边往前面走,一边找的士——但的士就是传说中你想找它的时候,空的士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的存在。而室外三十多度,将近四十度的高温,热的让林德觉得他快蒸腾了。

  视野的尽头,一个骑着自行车,头上盖着湖蓝色格子围巾,着装打扮好像国外少数民族一样的人,慢悠悠地晃到了林德的身前。

  “让一让,你挡到我的路了。”林德实在是没有心情和对方叽歪。

  “我只是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做个便车。”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