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暴力审案(二)
�陈红都吓哭了,也许是看我们手上没有东西了,才敢上来拉架,最后她站在我和赵解放的中间哭着尖叫道不准再打啦,我俩就停了手,陈红说都三四十岁一个的人了,有什么事讲不开非要打架不可,真不象话,并叫赵解放赶快去场部卫生室包扎伤口。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赵解放的刀伤是他抡我砍柴刀时自己弄破的,我用拳头打他时都没有打到他的头部,所以除刀伤外他没有什么伤,而我的脸和头部被他击中了好几拳,身上被踢了好多脚,当时我的脸就肿了,其实我的伤比他重多了。

  在保卫科调解的时候,赵解放说我先动手打他的,硬说我故意用刀砍了他,还说他当时是正当防卫,完全是颠倒黑白。

  保卫科认为不管我是故意的还是不故意的,赵解放的刀伤是我的砍柴刀弄伤的,要我赔偿他的医药费和误工费,我不服这口气,所以我不同意保卫科的调解。

  赵解放在陈述中否认自己先动手,说是张有才在路上一碰到他就责问他为什么和他老婆吵架,说着就冲上来打他,一口咬定他的刀伤是张有才用刀砍的,他被砍伤了以后,怕张有才再持刀行凶,就上去抢刀,承认被刀砍伤以后拳打脚踢了张有才,但他认为那是正当防卫。

  保卫科没有认定张有才故意用刀砍他,也没有认定他是正当防卫,所以他也不服,不同意保卫科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