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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我出来放风,拖着沉重的脚镣,“匡啷”,“匡啷”在院子里活动时,总有犯人来扶着我。

  那些看守都同看把戏一样看着我,我都不敢抬头见人。我望着那围着带电网的高墙,心里感到安慰,若不是我挺身而出,现在铁窗之内不是我,而是我那不听话的女儿。

  到了西京,在吴兴发看我的时候,我告诉他,范仁杰一帮人带着一批还未出手的姑娘,就藏在离看守所不到半小时车程的范围内,具体地点是一座不低于十层大楼上。

  范仁杰手下把我交给当地警方,证明他与当地警察有关系。

  吴兴发如获至宝,非常感谢我送给他这样好的礼物。在我蹲监狱时,阮总也不放过我,通过关系给我送来电脑,叫我利用在狱中空闲时间,外界干扰少,静下心来写几个好剧本。

  我用我的经历一鼓作气的写了五个剧本草稿,后经专业作家修改成几部电影剧本,成了我的成名之作。关押了二个月,正式开庭审判。经过繁多的程序和大量内调外查,否定这宗案是涉毒案,撤消龙口检察院的指控,所有涉案人员,包括殷莫者都从此案中解脱,他由于还有其它犯罪谦疑,被另案处理。

  但我也未被释放,法庭当场判我《违反精神药品管制罪》,私带数量较大;

  考虑到所携带药品在案发时还未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且初犯,故从轻处罚。判处强制管制二年,由沁州《红玫瑰之家有限公司》担保,代行管制之责。

  由吴兴发警官监督执行,在管制期间,剥夺公民权,必要时,可采用戒具限制自由,以预防对社会为害。

  判决后,王律师建议我放弃上诉。因为此案经吴兴发调查取证,金友才律师的有力辩护,己经推翻原来定性,不作贩毒案,仅作为一般药物管理不当,来处理,属轻微犯罪。

  我当时有些奇怪,即是轻微犯罪,为什么要管制二年?这样长时间,还要用戒具限制自由。王律师笑而不答,我想这案早给他们给弄消了,这管制是他们活动法院的结果,纯是化蛇添足,主要是要借法律名义,把我控制在《沁州红玫瑰公司》。

  经王律师他们一折腾,好了张孝天。他彻底脱离此案的干系,还有那些涉及在此案中,帮他的警员,都一点事也没有。不过那些人也是吴兴发在警界朋友,吴肯定要帮忙。我甚至怀疑张孝天借力打力,通过我,借用《玫瑰之家》会员的力量为他洗脱。反正张孝天这人太可怕了。

  第一百八十五章 红玫瑰之家

  判决后,阮总带人到狱中来接我。给我换上一件大红闪亮的滚金边的真丝软缎旗袍,上面花头是大朵白牡丹,碧绿的叶,紫色柄;并对我解释白牡丹证明我的清白,红色驱除在狱中给带来的霉气,当着狱中干警面,让我跪在地上,给我砸上钛合金脚镣,再用麻绳五花大绑捆得结结实实,说是他严格按照判决规定,对我严加管束。

  监狱长笑着说他们,这不是来接人,而是来带死刑犯,就差没插亡命牌了。

  阮总笑了,在场上都会心的笑了。阮总给我披上一件皮大衣,上了汽车,直奔高速公路。

  阮总与我坐在后排,他对我说:“玫瑰。这件案子己成过去,再不会有人来找你麻烦,你要安心工作。我们一定要把《红玫瑰之家》办得超过当年的《如意娱乐公司》。”

  我苦笑着对他说:“我的案子给你们消了,我的人也给你们俘虜了,人身自由也没有了。你们给我砸上用这么贵重材料做成的又轻又硬又结实的脚镣,可能以后也不准备打开了�